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春节前夕,罗平县人民法院利用当事人回家过春节的机会,开展了春节执行活动。
骆某某申请执行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罗平县人民法院调解后,由黎某某赔偿骆某某7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黎某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骆某某向罗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逃避执行,黎某某逃往外地打工。2018年2月13日,离春节只有2天,在得知被执行人黎某回到罗平后,我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力赶到到黎某某所住宾馆。
到达罗平县火车站对面的锡东宾馆后,将黎XX带离到罗平县人民法院。在无法达成执行和解、黎某也不履相关义务后,执行法官果断宣布对黎某某实行司法拘留15日。
当办完所有的拘留手续,已是下午3时,执行法官又匆忙赶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