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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他人倾囊相助,你却理所应当!惩处蛮横老赖罗平法院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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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小稳  发布时间:2018-06-20 08:37:23 打印 字号: | |
  来自农村的王某初中毕业后,学得一门做门窗的手艺。王某结婚后和妻子在马街镇租了两间门面经营门窗生意。因生意周转资金需要,2013年9月,王某夫妇向李某借款2万元。

但借款到期后,王某夫妇并未按期归还李某借款。李某在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17年8月向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起诉王某夫妇要求还款。

该案经法庭调解由王某夫妇于2017年12月30日前偿还李某借款200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夫妇便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李某便向马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法庭督促后,王某在履行5000元后便不再履行。

法庭干警多次到王某店面、住处、老家寻找均扑了空,王某夫妇跟法庭玩起了“躲猫猫”。经过查询,王某夫妇在银行均未有可供执行的足额存款。而李某长达5年之久的借款还剩15000元未得以执行,这成了压在马街中心法庭干警心上的一块巨石。

就在法庭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均未果之时,峰回路转。2018年6月12日,马街法干警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竟拨通了王某的电话。就在通话结束后的短短三分钟时间,王某便出现在了法庭的办公楼。

法庭干警随即对王某进行思想劝导,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但是王某声称没钱且也借不到钱,还对法庭干警“恶言相向”,态度极其蛮横,马街法庭当即对王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罗平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和予以罚款两种强制措施的态度坚决,有力地震慑了那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也将执行攻坚利剑行动推向了纵深发展的高度。

法官心语:

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人的一生,在遇到困难时能够得到他人的雪中送炭或伸出援助之手是难得的福气。但是,有的人却将别人的帮助认为是对自己理所应当的赠与,从而规避、躲避、逃避理应偿还曾欠他人的财物,这就丧失了诚信为本的做人道德底线。

更有甚者触犯法律拒不偿还欠他人的财物,就像本案中的被执行人王某。李某付出辛劳汗水获得的钱,能够在王某困难时借给他做周转生意资金,已是大善。而得到别人李某帮助的王某,是否有责任有义务将李某的善款及时予以归还?正所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罗平县人民法院用真实案例还原的微视频《信》中的老王,通过15年的艰辛努力,用打工等多方筹措的一分一厘赔偿了申请人张某某75000多元案款的壮举,值得社会深思和学习!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