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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心语】用“工匠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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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永福  发布时间:2018-07-17 17:01:55 打印 字号: | |
  何为“工匠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的理解就是四句话:“努力学习,勇于创新;摒弃浮躁,秉持恒心;精准细心,勤奋务实;以身作则,攻坚克难。”

一、努力学习,勇于创新

回顾这些年的经历,我最切身的感受就是:学习改变命运。在座的好多同志也许还不知道,我是2000年10月从一个乡镇农机站考入罗平法院工作的,刚进入罗平法院工作时,我只是曲靖农机校(现在的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毕业的一名中专生。为了能够适应法院的工作,在之后的5年时间里,我完成了法律专科以及“专升本”的学习。2005年11月,又以398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圆了自己的梦,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底子薄使我养成了努力学习、勤于思考的习惯,无论是在人民法庭办理诉讼案件,还是到执行局办理执行案件,我都主动承办新类型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由于这类案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要办好这些案件,我必须要向书本学习,向行家里手求教,来寻找办案的思路和方法,通过努力学习,我的办案业务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为“干一行,精一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近三年,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执行新规,我总是及时收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201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执罪新的司法解释施行后,我及时引导并协助一申请人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8月,我院第一件拒执罪自诉案件即成功受理并顺利审结;2016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次日,在我的建议下,一申请人就根据该规定,申请追加一被撤销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经过认真审查,我院依法支持了追加申请,最终,凭借此次追加行为,成功为申请人追回了126万元的经济损失。

我常把执行法官与老赖的关系比喻成抗生素与病菌的关系,两者相互抗衡,此消彼长,“一招鲜吃遍天”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学习是成长的动力,也是创新的源泉,到执行局工作后,我不仅加强对执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认真向发达地区的同行学习,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惟有如此,才能占得先机,制住老赖。可以说,我们法院这些年建立的“执行区域协作机制”“让失信者断电”“利用铁路乘车信息布控”“财产保全主动提示”“司法拍卖抵押贷款”等举措,都是通过努力学习,并成功转化得来的,随着一系列执行新举措新机制的建立健全,不仅为我院执行工作树立了良好形象,还实实在在地提升了我们执行工作的质效。

二、摒弃浮躁,秉持恒心

事业千古,非一朝一夕之功;成就一项工作,必须善始善终,坚持到底。一项好的工作机制要想产生好的工作效果,关键还在于认认真真地抓落实。我们只有做到经得住困难,受得住挫折,忍得住痛苦,执着地坚持下去,才能推动工作的落实,才能取得骄人的成绩。我是2012年5月到执行局工作的,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就发觉执行工作中存在案件信息不公开,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不畅通,甚至办案人员故意隐瞒案件信息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使我们的执行工作饱受当事人诟病,还极易产生廉政风险,为此,当年7月,我院就及时推出了《执行工作联系卡》及“执行局长热线电话”两个举措,六年过去了,这两个便民举措依然运转正常。

2013年5月,我县法、检、公三机关虽然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但由于程序繁琐、各办案机关认识不统一,加之司法实务经验缺乏等原因,该机制运行之初,我们移送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不接,公安机关报捕的嫌疑人,检察院不批等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就是在本院内部,执行人员和刑事审判法官之间,对案件证据来源是否合法、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如何认定、拒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也存在较大争议,严重影响了该机制的有效运行。发现问题后,我并没有退缩,一遍遍奔走于三机关之间,经过多方协调沟通,终于逐步统一了各机关办案人员的思想,理顺了关系。五年来,我们共办理了37件拒执罪案件,我县现已形成了公诉、自诉齐头并进,共同推进拒执罪在执行工作中深入适用的良好工作态势,最近两年,公安机关甚至主动找我们“协调”拒执罪案件办理;2013年以来,为有效解决“人难找”问题,我院在春节期间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离城返乡之际,开展执行工作,尽管开始时一些干警不理解,有怨言,但尝到事半功倍的甜头后,大家都踊跃参加,“春节集中执行”活动已连续成功开展了六年。现在,拒执罪的运用、春节集中执行不仅成为罗平法院执行工作的两张亮丽名片,还使得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得以顺利执结。

三、精准细心,勤奋务实

干好执行工作,在做到“胆大”的同时,还必须讲究“心细”,正所谓“小事成就大事,细节决定成败”。随着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执行行为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大部分执行干警往往具有“会说不会做”的缺点,就是开展执行工作时,说起来头头是道、滔滔不绝,但就怕动手写东西记笔录,即使偶尔动笔,所做的书面执行材料也很简单,极不规范。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将各种常用的法律文书、笔录格式,进行统一设计并印制成填充式,执行人员在使用时,只需填写较少的内容,现我院各种填充式执行文书已超过了100种,在减轻执行干警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极大地推进了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由于兼顾的工作较多,我白天和大家一起找人、查财产,四处奔波开展执行工作,晚上及周末则加班完成各种材料的拟定、修改等工作,“五加二,白加黑”是我这些年工作的真实写照。

四、以身作则,攻坚克难

自担任局长以来,作为全院执行工作的指挥员,对全院执行工作进行总体的规划、统筹和协调,是我的重要工作职责,但我始终坚信“给我上,不如跟我上”,因此,在履行好局长职责的同时,我更把自己当成一名普通执行干警看待,主动要求与其他执行干警一样承办案件、一样编写典型案例、一样撰写宣传稿件;在执行现场,无论是排除妨碍,还是控制当事人,我也从不退缩,和大家一起动手;在我院连续开展了六年的春节集中执行活动中,我是唯一一个每天都参与的执行干警。

六年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执行工作的各项质效指标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与此同时,执行工作理论调研、执行工作新闻宣传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我的策划下,2017年,根据我院真实执行案件拍摄的公益广告《信》,不仅荣获了云南省普法公益广告大赛二等奖,还在中央电视台成功播出;我院多个信用惩戒、拒执罪的案例被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一个执行案例还成功入围了2017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例的候选案例。

一个合格的执行法官,不仅仅要业务好,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还要能顶住人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权力的威逼。作为一名执行局局长,我深知“上有样子、下有影子”的道理,时时处处严于律己,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为全局同志做廉洁执行的表率;敢于坚持原则,能够顶住压力,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为全局同志做敢于执行的表率。六年来,我院没有一名执行干警因不执行、乱执行或消极执行受到党纪政纪的问责处分,既坚守住了司法的底线,又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我深知,在全市两级法院执行队伍中,很多同志付出的比我多,工作干得比我好,能够获得诸多荣誉,并有机会在此向大家汇报工作,是我的幸运。执行工作是个集体项目,每一件案件成功执结的背后,都凝聚了大家共同努力、团结拼搏的力量,我工作中所取得的任何一点成绩也都是大家关心支持的结果。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到了最关键、最重要、最紧迫的关头,我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好职责,决不辜负各位领导的关爱和信任,坚决如期打赢这场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袁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