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陈某与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罗平法院判决唐某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因唐某未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受理后,查询冻结了唐某的相关账户,将唐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委托蒙自市法院对唐某名下的两辆汽车进行了查封。但因未能找到唐某的踪影,导致案件无法得到进一步执行。
但在当前全国上下戮力破难、同仇敌忾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形势下,各地法院都秉持执行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唐某逃避执行的这一恶劣行径,根本不能阻碍执行干警将其拘留到案的决心。在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后,罗平法院决定跨区域对唐某实施司法拘留。
案件在法院不断调查中得到转机,执行法官得知唐某在普洱市从事渔业养殖,遂请思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唐某。7月22日早,承办法官接到思茅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唐某已经被控制。执行局当即组织人员赶去普洱将唐某带回,而思茅区法院执行局考虑到罗平距离普洱路程遥远,为缩短时间,决定将唐某送到玉溪市元江县,这将为罗平法院干警节省近500公里的路程。
下午14时30分,两地法院干警在元江法院汇合,思茅法院将唐某交给罗平法院干警,执行人员给唐某戴上手铐,并对思茅法院的协助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思茅法院干警也表示执行局之间就应该互相协助和交流。
晚上21时,罗平法院执行干警风尘仆仆赶回到了罗平,将拒不履行义务,且无法做通工作的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整个行动过程中,思茅区人民法院、元江县人民法院站位高远、大公无私的协作精神和执行干警们敬业规范、反应敏捷的工作作风,得到了罗平法院执行干警的高度赞赏。
随着被执行人唐某的抓捕送拘,罗平、思茅区两院历时近12小时的联合抓捕行动圆满完成,视法律如“儿戏”的老赖终于得到了其应有的惩罚。
本文中的“老赖”特指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