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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执行】财产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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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永福、李求哲  发布时间:2018-08-13 12:00:36 打印 字号: | |
  【问题】什么是财产申报制度?

【解答】财产申报制度,是指被执行人在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财产给付义务时,必须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全面真实地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制度。

一、财产申报制度的目的

1、通过申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2、用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而对其予以惩处;

3、在发现被执行人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侵害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提起撤销诉讼权予以救济。

二、被执行人应当申报的财产范围

1、收入、银行存款、先进、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券、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应当报告的其他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

三、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后,财产情况发生变动的

1、已向法院申报过的财产,被执行人不得挪作他用,确因生产、经营或者维护其基本生活需要使用的,必须得到法院批准,重大财产处分行为当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

2、被执行人在财产申报之后新获得的财产或收益,应当在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或实际占有该项财产、收益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补充申报。

四、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应遵循全面申报责任原则,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向执行机构全面如实的进行申报。对于拒绝申报财产或者虚假申报财产的,可依照法律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还可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请找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罗平做法】

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发出《报告财产令》及《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被执行人在10日内申报财产,对于拒绝申报财产或者虚假申报财产的,即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直接决定司法拘留15日。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