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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总攻】上班时间,执行法官却在警车里酣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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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苍  发布时间:2018-08-16 08:34: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罗平法院一执行法官在上班时间却酣然入睡……

但见丹诚赤如血,谁知伪言巧如簧

2015年6月11日,胡某因资金短缺向朋友尹某借款50万元用于支付某项目建设工人工资,已到还款期限,胡某以种种理由未偿还尹某借款。此案经罗平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一、由胡某于2016年4月18日前偿还尹某借款本息58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9650元,减半收取4825元,由胡某承担。2016年7月19日,因胡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尹某即向罗平法院申请执行,胡某再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即玩起了“失踪”游戏,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

两院携手擒老赖,日行千里不言累

2018年7月19日8:00,罗平法院经调查得知一被执行人胡某现身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即联系芒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查找。8:20,芒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20分钟内即将胡某传唤至芒市人民法院。9:00,得知此振奋人心的消息,罗平法院当即安排4名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千里之外的芒市人民法院。

执行员顶着烈日骄阳,驱车从滇东偏远的罗平县城出发,顺着九龙河畔蜿蜒的高速路面,翻越群山,马不停蹄地向芒市进发。渴了,就着烈日骄阳洒下的炙热,将有些发烫的矿泉水喝下;饿了,服务区狼吞虎咽快餐一盒;累了,换个驾驶员继续狂奔……一路的美景,只能隔窗匆匆眺望,那从不曾停歇转动的轱辘,满载着司法为民的梦想。

20:20,罗平法院执行员终于到达芒市人民法院,两家法院执行干警的手终于紧紧相握。天下法院是一家,执行更是亲兄弟!此刻,唯见国旗在夜幕的笼罩下欢舞、庄严的国徽被铸进亘古不变的忠诚。

在芒市法院执行局王局长的带领下,罗平法院执行员在芒市人民法院羁押室见到了“久违”的胡某,两地法院执行员忍着饥饿,耐心地给胡某做执行工作,但胡某仍拒不履行义务,罗平法院决定实施对胡某司法拘留15日,并将胡某暂时羁押于芒市人民法院羁押室。

21:00,执行员匆匆吃过晚餐,因路途遥远,要将胡某安全带回罗平执行拘留,需待天明才能返程。趁此机会,大家又轮流给胡某做工作,希望其能抓住最后的机会,令其履行义务,但这些努力又一次白费。

23:50,劳累一天的执行员终于找到可以休息的宾馆,经过简单分工,四名执行员决定分成两组:一组赵林青、方保庚二人作为驾驶员,马上休息;二组雷冲华、李金苍二人负责轮流看守胡某,防止其逃脱,于是,二人彻夜未眠,紧盯着戴上手铐的胡某。

次日7:00,一晚的盯守,终于熬到天明,执行员和胡某匆匆吃过早餐,然后又开启了从芒市返回罗平不曾停歇的“开挂”模式,雷冲华法官因一宿未眠,不顾炙热的阳光烘烤自己疲倦的脸庞,即在途中酣畅入睡……

20:15,执行员忍着饥饿,先让胡某吃了晚餐后,才将胡某送至罗平县拘留所,抬腕一看,已是21:30,执行员才匆匆吃过晚餐回家,家属已经在夜深人静中熟睡……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在胡某关押期间,执行员又多次给胡某及其家属耐心地做工作,同时,向被执行人下了最后通牒:如拘留到第10天,被执行人仍未能履行完毕本案义务,将启动“拒执罪”的追诉程序,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2018年7月27日18:10,在被拘留后的第9天,胡某及其家属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了义务;18:40,因被执行人胡某承认并改正了错误,罗平法院依法决定提前解除对胡某的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