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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执行】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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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永福、李求哲  发布时间:2018-08-27 18:39:15 打印 字号: | |
  【问题】什么是司法拍卖?

【解答】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自行组织或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公开处理债务人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一种处分性强制执行措施。

一、司法拍卖的特点

1、国家强制性。法院司法拍卖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对被执行财产的拍卖由法院根据国家赋予的执行权而强制进行的,被执行人是否同意不影响拍卖的进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对被执行人同情和理解,不同意或反对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许可,但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2、标的的非自有性。在民事执行行为中,法院强制拍卖的不是法院的自有财产,而是被执行人的财产;

3、目的的利他性。司法拍卖的利他性,是指法院拍卖被执行财产,其目的一方面在于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充分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二、司法拍卖的构成条件

1、必须有拍卖根据,法院在司法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5、在拍卖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

三、司法拍卖的方式

目前,我国的司法拍卖包括网络司法拍卖和传统司法拍卖,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为原则,以传统司法拍卖为例外。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传统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或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通过公告等方式,召集一批意向买家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拍品进行公开竞价处置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当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

交拍卖机构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罗平做法】

自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后,我院的司法拍卖工作即全部委托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不再开展传统拍卖。拍卖平台网址为:https://sf.taobao.com/0874/02,户名:罗平县人民法院,也可以登录淘宝网点击拍卖→法院卖货→法院→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

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我院统一规定,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拍品的评估价,第一次拍卖流拍后,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的80%。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