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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总攻】你不袖手旁观,我自虽苦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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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永福  发布时间:2018-08-27 18:43:22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在一天的时间里,罗平法院即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执行线索,兵分多路,从早上干到凌晨,从云南赶到贵州,连续成功找到3名被执行人,终于使案件的执行工作取得突破。

案件一

8:25,还未开始正式上班,执行法官即接到了申请人石某的电话:“我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我堵着了,请你们赶紧过来处理。”

20分钟后,四名执行干警赶到现场,顺利将被执行人谢某带回法院,在“不履行就拘留”的压力下,谢某承诺交款,并提供了执行担保后,离开法院。

案件二

19:35,在罗平县阿岗镇忙碌了一天的执行干警们刚吃完晚饭,就接到了申请人陈某的电话,她已从罗平县城赶到了阿岗镇,准备带着执行干警前去寻找被执行人陈某某。

2016年8月,申请人乘坐被执行人驾驶的机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后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某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207882.21元。2017年9月25日,陈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拒不到庭配合执行,后又多次到其居住地寻找,因不认识陈某某,亦一次次扑空。

执行干警将执行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后,申请人当即表示:“我可以带你们去找他。”在得知当天执行干警到当地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后,申请人当即赶到阿岗镇:“晚上好找他,我赶上来带你们去找。”

20:20,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执行人员顺利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并将其带到阿岗法庭,在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陈某某被决定司法拘留15日

23:20,被执行人陈某某被送进了拘留所。

案件三

15:31,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郑某的电话:“被执行人王某在贵州省普定县出现,我已经报警,请求前去处理……”

接到郑某的电话后,执行干警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当地法院和公安机关,请求给予协助,将被执行人王某暂时留置在当地公安机关,待罗平法院前去调查询问。在将相关法律手续传过去后,四名执行干警随即出发,驱车赶往400公里外的贵州省普定县。

22:40,经过长途跋涉,执行干警在贵州省普定县公安机关的留置室里见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义务,王某被决定司法拘留15日,并连夜送回罗平执行拘留。次日5:20,被执行人陈某某被送进了罗平拘留所。

法官心语;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要破解“执行难”,不仅需要执行干警的努力,也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作为执行案件的直接受益者和最多情况掌握者,申请人一定要摒弃案件执行单靠法院的思想,努力配合好执行工作,积极提供有效执行线索,不但是申请人的法定义务,而且是突破工作瓶颈,提高执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民之所望,也是我们心之所向,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尽己之力,形成强大合力,解决“执行难”必将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