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是扬起的帆,能指引迷失的人们重燃希望,攻坚克难驶向彼岸;榜样是照明的灯,能照亮迷茫的人们看到方向,坚定不移抵达目标;榜样是激扬的曲,能激励低迷的人们谱起华章,意气风发走向未来。
榜样,就是有着这样一种力量。而相较于名人传记中叙写的榜样,那些存在于我们身边默默奉献自我,一心为民尽忠岗位的榜样则更具感召力。
近日,我就被身边的一位法官给感动了。事件虽小,但他处于平凡岗位上所体现的视责任重于泰山、视人民利益为己之利益的精神,却如飘扬的旗帜般,给予了我向上的牵引力。
前不久,兴义市捧乍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原告即受害人系九龙中心法庭辖区居民。庭审中,受害人自称自己有父母赡养、有子女需要抚养且自己承包的土地已全部被征收,要求法院支持相应抚养费并按城镇户口计算伤残赔偿金,但受害人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支持。
为查清案件事实,捧乍法庭法官携书记员不远千里到我庭来,并在我庭工作人员协助下,到相关部门及居委会调查取证。
取证途中,我与该位法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交流中得知兴义法院近年来案件数量激增,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已达300-400件。我疑惑不解,觉得既然办案压力这么大,原告又不提供证据,为何不直接驳回,还要千里奔走到实地调查取证。
这时,这位法官一脸严肃说到:“这是每位法官的责任,只要涉及受害人切身利益的案件都不是小事,况且原告伤残等级较高,今后生活确实不易,多从受害人艰难境况考虑且全心全意为其服务,是每位法官的责任与义务,这样的小事算不得什么。”
语言虽质朴,流露出的却是一名法官那坚定的价值取向和不变的初心。于我这样一个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人而言,却迸发出了强大的精神力量,让我不由心感惭愧。
而每一个彰显公平正义为民服务的法院,皆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位总从人民角度出发默默坚守岗位且尽职尽责的法官,才有了“司法为民”不再是挂在墙上的一句标语,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鲜活的存在每个人的身边。
回想之前,每天面对一件又一件的纷争案件,渐渐地开始对工作有些倦怠的自己,仿佛已经忘记了当初选择这份职业的初衷,只把办公程序不出错、办案不被追责作为了自己追求的终极目标。
如今,见贤思齐才幡然醒悟,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价值追求,今后我也会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像这位法官一样,常怀奉献之心,常行敬业之举,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出属于自己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