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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总攻】执行在路上——三天三县(区)“跑”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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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永平、方保庚  发布时间:2018-09-19 08:37:12 打印 字号: | |
  穿过春的明媚,别去夏的灿烂,转身,便与秋不期而遇。凉风习习,落叶绻缱;观雨潇潇,雾霭同行。辗转的是一季的风景,不变的是执行员那匆忙而坚定的脚步、不变的是那一颗执着而热忱的初心。

9月11日 ,8:00 ,罗平县人民法院

和往常一样,李金苍法官和书记员方保庚、刘永平早早地来到办公室,收拾整理好此次外出需要“跑”的案子,厚厚的一摞卷宗和法律文书,把两个公文包挤得满满的。

第一站,罗平县马街镇,出发。

9:45 ,罗平县马街镇宜那村

在和马街中心法庭干警交流沟通之后,即直奔马街镇宜那村,调查了解罗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黄某、李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单某与李某返还原物纠纷两案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查,摸清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初战告捷,简单快速地吃完午饭,便匆匆赶往下一个目的地。

14:20 ,罗平县马街镇歹墨村委会歹墨老寨

“赵某和方某收入主要靠务农,也没什么其他财产。他们欠差的债也比较多……”,对于尹某与赵某及方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知情人方某某说到。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时,案件遇到了瓶颈,李法官陷入了沉思……

18:20 ,麒麟区煤炭坡村

来不及吃一口晚饭,顾不上肚子“咕噜噜”的抱怨,执行员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里寻找刘某,令人失望的是仍见不到本人,李法官当即耐心细致对其父母做思想工作,希望能寻觅到被执行人的蛛丝马迹,做完工作已经晚上7多了,但被执行人刘某的父母守口如瓶,一直坚称其子刘某下落不明……

9月12日,8:10, 罗平县马街镇烟叶站

一捧清水,洗去昨日的疲惫。新的一天,新的开始。我们早早的来到马街镇烟叶站,找知情人赵某调查了解崔某与杨某及赵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和黎某与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经过一个半小时的了解,黎某与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终于有了线索。顺藤摸瓜,我们随即来到被执行人袁某家,找到了袁某的妻子,联络到了袁某,而袁某也在电话中告知其在罗平县某电厂打工,并承诺按时履行偿还义务,案件终于有了进展。

11:05 ,富源县竹园镇茂兰村委会小茂兰村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今天我们必须找到被执行人,给申请执行人一个交代”李法官凝重的说道。

抵达被申请人叶某的家里时,发现其门锁紧闭,空无一人,拨打被执行人及其妻子电话亦无人应答。我们随即展开调查走访,挨家挨户的询问被执行人的情况。在被执行人的父亲家,李法官对被其父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其父母的劝诫下,躲避执行的叶某答应从镇上赶回村里。下午1点多,我们终于见到了叶某,李法官舒了一口气。在劝说后叶某答应给他时间让其亲人凑钱,在叶某凑钱的间隙,执行员又急速前往另一目的地。

14:55 ,罗平县富乐镇半坡村委会北陡村

2015年3月16日,被执行人周某捡到念某的银行卡,即让其子黄某查看到其捡到的此卡是否有钱,黄某查看此卡有17000余元后,周某让其子黄某某去某信用社自动取款机分多次取走了他人此银行卡的17500元。案发后黄某、黄某某及周某将取走的款全部退还给念某。黄某、黄某某、周某花因冒用他人信用卡取走他人财物,数额较大。2015年7月9日,经判决:一、黄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二、黄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月,并处罚金20000元。三、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月,并处罚金20000元。后周某、黄某、黄某某各缴纳了罚金10000元后,未缴纳其余罚金。2016年11月2日,此案移送执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于2017年6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4:55时,执行员再次到达被执行人家里时,黄某、黄某某缓刑考验期刚满,即借钱外出务工,只剩下其母亲周某和几个孩子在家生活。据调查了解,因该村地处山区,土地少且贫瘠,其家庭收入微薄,加之周某的丈夫生前患癌治疗欠下10多万元的债务,黄某又遭遇多次交通事故,现一家13口人挤在4间房里,其家境确实非常困难,“确无能力继续履行其义务……”,周某边说边流起了眼泪,书记员小刘强忍着眼眶里打转的泪水,认真地记录着。

17:13 , 富源县竹园镇茂兰村委会小茂兰村

经过3个小时的凑钱,叶某仅凑到10200元,考虑到叶某与申请执行人范某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后,未履行义务。本院即决定对叶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后在回罗平县拘留所的路程中,叶某突然犯病,身体不适,不适宜采取强制措施,加之其悔过态度良好,并保证于2018年10月8日前结清余下四万余元,随即汇报后提前解除对其司法拘留的决定。考虑到叶某的身体原因,执行员快速驱车将叶某送至富乐镇桃源信用社,然后将叶某交由其妻子丰某照顾。18:48时,待丰某将叶某带去治疗时,执行员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即为叶某可以得以照顾,又为执行到位10200元案款而感到欣慰。在匆匆和家人报以平安后,又奔赴罗平县阿岗镇。

9月13日 ,10:00, 罗平县阿岗镇中心法庭

“小方,小刘,下午2:30之前我们有个案子的评估拍卖程序要做,这个案子我们只有4个半小时的时间,还去不去老厂?”李法官摸着手里的卷宗不舍的问道。去,他担心跟着他奔波了两天的我们会受不了;不去,他又放不下手里的案子。

“我开快点,来得及”小方甩了甩有些酸疼的胳膊,一边拿着车钥匙打开车门一边说道。

“走,下次来就绕远了,”书记员小刘一边收拾卷宗一边说道。

12:15 , 罗平县老厂镇小坡头村

赶到被执行人家,发现其也家门紧锁,空无一人,没想到扑了个空,免不了一丝失望,但我们没有放弃,就地展开调查走访,得知被执行人可能在老厂乡上,又马不停蹄的赶往乡上,在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协助下,终于找到了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朱某,随即做工作,并把其带往罗平县人民法院。

14:25 , 罗平县人民法院

终于在14点30前赶到罗平县法院,随即通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和解,在申请执行人来途中的时间里,执行员三人利用间隙时间,狼吞虎咽的用快餐解决了午饭。李法官利用其自行调解的时间完成了原本安排的摇号程序。由于双方协商未果。17:30时,被执行人朱某依然我行我素,不愿履行其义务,罗平县人民法院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在宣布对其司法拘留15日后,被执行人朱某方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在某国企上班的弟弟主动替朱勇缴纳4000元,并承诺在7日内缴纳剩余的5650元案款。考虑到保证人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并且有稳定收入。18:10时,罗平县人民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朱某的司法拘留。

三天,三县区,九案。这是奔波忙碌的三天,也是执行员最平常最普通的三天。这样的三天,只是罗平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执行,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