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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能不能给我一间向阳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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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春  发布时间:2018-11-19 18:20:19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后面是一堵高墙,采光不好,阴暗潮湿,我和老伴已经70多岁了,我们只希望儿子能在他新建的四层大房子里给我们一间通风采光好一些的房间住……”

“张法官,老人现在住在一楼本准备规划为车库的新建房子里,生活方便,我虽有四层房子,我和妻子、大儿子、女儿各住一层,还有一层要留给远在丽江的二儿子住,没有空房间了……”

以上这一幕是发生在罗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一起赡养案件开庭现场。

案件透视

老李(化名),现年70岁有余,这辈子,吃过粗糠,住过茅草房,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动乱。育有三女二子,本该是儿孙绕堂,笑语相伴,但最近心里却堵得慌。2018年,自己和老伴按照子女赡养协议随大儿子小李生活,小李在老屋基上重建了新房子。建房之前,小李向老李承诺,房建好之后,给老李及老伴留一间。房子建好之后,小李给老李安排了总面积为40㎡的房屋居住,但老李觉得采光差,通风不好。而且老李认为小李对赡养自己并不尽心。想到自己含辛茹苦抚养小李,如今却得到这样的待遇,于是,老李心一横,便将小李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给自己一楼的向阳大房间住;除住院费用外每年支付7200元的赡养费给自己及老伴。

  这边小李也觉得自己有一肚子的委屈没法诉,抓住法官一吐为快。小李说自己虽是老李亲生,但从小父母便偏向弟弟多些,对自己总是不上心,因此自己从小便在外漂泊。成家后,自己带着妻子打工返家,发现自己的婚房竟被父母用来饲养牲畜,每每想到这一幕小李都觉得很寒心。每次回到老家吃酒做客,都只能住在亲戚家,父母的家早已没有自己的容身之所。妻子常跟自己抱怨,父母总是只帮弟弟家干农活,饭熟了也只会叫弟弟家的孩子来吃,甚至会偷偷的用自己家的东西接济弟弟……现在自己愿意赡养老人已经是做到了为人子的本分,父母有养老保险及土地款,自己建盖房子负债累累,女儿还在上学,实在负担不起老人提出来的每年7200元的赡养费……

  俗话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老李与小李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通过之前走访,承办法官发现其实双方当事人都在置气,矛盾并没有升级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一纸判决是治标不治本,因此组织了多次庭前调解,因父子各执己见,均不妥协,调解未果。开庭审理后,法官对该案再次进行调解,法官及陪审员多次明法析理,认真进行心理疏导,就赡养费用,双方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小李每年除住院费用外支付赡养费4800元给老李夫妇。但对于住房问题,父子俩互不相让,老李要求换房,小李坚持己见……老李父子的矛盾究竟如何化解,等待他们的会是一纸判决还是握手言和,慢慢缝补遗失的亲情,得看他们今后如何决择。

法官心语

世间不抚养儿女的父母凤毛麟角,但为赡养父母对簿公堂的却屡见不鲜。很多赡养案件,父母自身的行为也是矛盾引发的因素。人们总把无私的爱留给子女,也许这是人类的本能。但对父母,作为子女的我们却并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与包容。养儿方知父母恩,这是前人用实践总结出来的亘古不变的真理。但小编认为,“方知父母恩”不仅仅是体会到为人父母养育子女的艰辛,今后好好孝养父母,更多的应该要从父母身上学会如何为人父母,取其精华,但也要学会以自身经历为镜,不能继续沿用自己父母身上不好的教育方式用来教育下一代子女。虽说十指有长有短,但十指皆连心,如今的社会男女平等,作为父母,一碗水是可以端平的,但其中也诸多不易,作为子女的我们,也应该给他们更多的理解与包容.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