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树高千尺不忘根”,作为一名老兵,当兵数年后还是想回到家乡继续“战斗”,所以我在1982年退伍转业了。当时地方上刚经历了文革时期“砸烂公检法”的混乱,正需要大量的政法干部充实地方,而我也很荣幸地成为了他们其中的一员。在部队集中学习培训法律业务基础知识,半年后,我便转业至罗平县司法科。
其实,自己并没有在司法科实实在在地上过班,因为自己是退伍转业,一直呆在军营,对地方的事务一窍不通,所以经县委决定,转业干部都到农村下基层锻炼六个月。期间,我在富乐镇必米村委会和钟山乡狗街村委会各三个月。
所谓是“穿上军装不容易,脱下军装更不容易”,带着对军营生活的不舍,我努力让自己尽快适应、熟悉地方生活环境,只有放下军人的 “架子”,埋下头向老百姓学习,才能真正懂得如何服务于人民。通过两次下乡历练,就自己所见、所闻、所听、所感,我深有感触,一个地方除了要抓生产,更要维护好社会治安,还要给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感。很快,1983年的“八三严打战斗”接踵而至,当时全国各地城市抢劫、盗窃、杀人放火、拐卖妇女儿童,农村盗牛窃马、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高发,党中央决定要在全国开展“严打战斗”,对各类犯罪分子严厉打击,以巩固国家政权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这种环境下,为充实法院审判力量,我从司法科调至罗平县法院工作。
记得我刚到法院,法院办公环境狭小,还是原来地主住的、年代久远的土木结构房屋,办公人员也仅有院长、副院长、两名审判员及两名书记员,交通工具更是谈不上,没有车辆,基本上靠步行,远途的只能买车票。
审判原则也与现在大不一样,那时候只要是当事人来法院起诉,审判员就要去调查取证,真的是“当事人动嘴、审判员动腿”,而不是现在的“谁主张谁举证”。在那段严打时期,就连开庭,一天开个十来个是正常现象,甚至都能开上二十多个。
好在县上对我们法院的工作大力支持,从各单位抽调有能力、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协助我院的审判工作,并且腾出会议室或空闲的房间提供给我们作为临时审判场所,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窘境。
最后通过“严打”和每月必需的一次公审大会,用生动鲜活的案例震慑犯罪分子,打击了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重新在人民群众中营造了安全感,取得了“严打”战役的最终胜利!
当年我跟着一位老法官学习审判事务,从任书记员负责记录开始,逐步到审理简易案件,再到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学习、实践,容不得自己一丝懈怠。后来,根据院党组安排,由我任副院长,分管民庭、执行庭及法警大队,这一干就是十三年。
虽然说是分管,但那时候每审理一个案件,裁判文书都得要分管领导签发,特别是民事案件,是法院案件数的三分之二,它点多、面广、线长,涉及到千家万户,可以说,哪里有人居住,哪里就有案件,而且由于客观环境影响、群众的法律知识偏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给当事人做说服工作是重中之重,还要依法办案,不能逾矩。
所以可想而知,工作量是多么的大,一般下乡十来天,有时二十来天也是有的,可以这样说,在全县十二个乡镇都留下了我的脚印。时至今日,有好多群众都认得我,在街上遇见都会跟我打招呼,会寒暄一句“程副,我是那谁谁谁呀,那年你来我们村里……”。
有一回,我和同事站在法院门口聊天,有一位女同志看见我,还把手里的苹果递给我让我吃,说是我曾经给她们办过案子,觉得我办案最是公正、态度又好。这些也不是说我有多大能力,只是说明我的言行举止在群众心里有底、脑子里有印象的,群众认可我,我觉得这就够了。
记得有一年,我们法院开展了一次“执行大会战”,历时二十天,动员组织全院干警分成两个执行组,兵分两路执行攻坚。我带领其中一组,又在组内进行再分工,分成个小队,把要执行的案件在摸底排查后迅速出击、不留余力。
有一个案件,是邻里因琐事发生争斗,一方受伤,法院判处赔偿三百元医药费,被执行人一直有意躲避,我们多次查访,他都是不打照面,后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家中有一头二十公斤的小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我们把那头小猪强制执行过来折抵成医药费。
还有一次在老厂,是叔嫂两人争房产,小叔子赖着不愿搬离,我们执行干警联合村委会多次上门劝解无效后,还很是嚣张说道“你们能把我怎样,难不成还能拷起我!”。
那一回,我是当场下令决定把小叔子拷起带离现场,那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在执行现场采取的强硬手段,这十多年来,经我的手被手铐强制带离的人员也不超过二十人。
所以,对于少数硬骨头、钉子户类案件,原则上只要有人在、有可供财产的,在做好必要的法律宣传及思想工作后,我们都会“毫不留情”地采取强制措施。
在大会战期间,我们都要把每天执行的情况汇报给院里,并制定好第二天的工作计划,在这样的工作方式及强有力的措施下,我们这一组一共执结了六十多件案件,做到了执行快、数量多、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
再后来,我又被调整至分管刑事审判这一块,办案时对待当事人依旧一视同仁,不为利益诱惑所动摇,坚守政法战线,继续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保持军人本色,努力奋进,虚心向学,严格律己。
光阴流转不改军人信念,角色转换不褪军人本色,从守护祖国的边疆到维护公平正义的法院,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是我服务人民的赤子情怀,我,风采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