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借到1万多了,加上被冻结的卡里有2万多,今天一时凑不齐,还差点,但我保证三天内一定还完,我是开车来的,车停在法院外面,我现在就把车开进来放在法院,我出去凑剩下的钱,行吗?”
通常情况下,“老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行踪难觅,为了规避执行而费尽心机的东躲西藏。然而,2019年1月18日,下午16时许,“老赖”魏某齐风风火火的从外地赶来罗平法院执行局。面对送上门的“老赖”,执行员们既感到非常意外,又“十分感动”,随后“赠送”了他一副精致的“银手镯”……,才出现了文头一幕。
魏某齐系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在罗平县铁路小区向喻某云赊购机械配件。2018年6月25日,双方进行了结算,魏某齐欠喻某云机械配件货款63770元,当天,由于魏某齐没有支付喻某云货款,遂写下了欠款金额为63770元的欠条,喻某云多次催要未果便扣留了魏某齐的长安牌汽车。
双方发生纠纷后经罗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魏某齐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喻某云货款20000元,其余货款由魏某齐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喻某云;喻某云于2018年8月25日之前返还魏某齐汽车(车牌在此省略)。
喻某云按协议归还了魏某齐车辆,2018年12月31日,魏某齐没有按协议履行其偿还义务,后经喻某云多次催要无果,喻某云于2019年1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罗平法院收案后,随即冻结了被执行人魏某齐的银行账户,向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和报告财产令, 1月18日,魏某齐还未收到这些法律文书,但前几天在文山消费时发现其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无法正常使用,前来罗平法院讨个“说法”。
“你们法院怎么把我银行卡冻结了?我要用钱都用不成!你们赶快帮我把银行卡解封了。”魏某齐向执行员质询到。
“是我们冻结的,但现在解封不了。因为你与喻某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喻某云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在,请你和我们一起到法院接待室谈谈你该如何履行此案?”在查询核实后,执行员郑重的对魏某齐说道。
“哦……”
魏某齐没想到今天本来是来讨个“说法”却撞“枪口”上了。一时间无语凝噎,憋了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到:
“我现在比较困难”、“我今天没带钱”、“今天我也凑不够,等我回去凑”……魏某齐开始“哭穷”,念起了“拖”字诀,并想借机溜之大吉。炼就一双“火眼金睛”的执行员早已看穿魏某齐的“小把戏”,加之魏某齐户籍地系外省,他经常辗转于不同的城市,错过此次机会以后执行起来难度可能会非常大。经再三劝说无效后,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员立即起身准备…
“我打电话找钱交,等等,先别送我进去……”魏某齐慌了神,这才准备筹案款。筹措一小时后凑了10000元钱,正当执行员准备送魏某齐到拘留所拘留时,魏某其提出车停在法院外面,用车作担保出去找钱。
“可以,我们暂时扣留你的车,交完案款你再开走。希望你遵守诺言,否则我们将依法公开拍卖你的车辆,如果你再一次失信,我们依然要对你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员答道。
随后,执行员在扣留行车证的过程中,发现魏某齐随身携带的钱包里有3300余元现金,在留下必要的生活费后,督促其现场缴纳了3000元案款。
(本文“老赖”特指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