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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暖心!申请人瘫痪在床,执行干警“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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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铮红、袁会琼  发布时间:2019-01-30 08:41:46 打印 字号: | |
  朋友之间一起吃饭,喝点小酒,是常有的事,不过,因为喝酒引发意外,也是屡见不鲜。

近日,罗平法院九龙中心法庭的干警前往九龙街道把洪居委会高卷槽村为瘫痪在床的刘某提供“上门服务”,将10000元执行款交到其手中,刘某及家人连声感谢。

还记得小编不久前报道过的一个案件吗,2017年6月一位八零后青年刘某与三位朋友饮酒后,醉酒驾车单方肇事,致自己高位截瘫,刘某一纸诉状将三位小伙伴告上了法庭,要求三位好友赔偿经济损失,理由是刘某认为三位好友恶意劝酒致自己醉酒才导致车祸,但经庭审查明,三名被告并无恶意劝酒行为,只是在共同饮酒且刘某已明显醉酒后,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将刘某护送至安全场所,而是放任刘某独自驾车回家发生车祸。

法院认为,三被告虽有一定责任,但造成刘某受伤的主要原因是刘某无节制饮酒,醉酒驾驶。2018年9月,法院判决由三名被告共同对刘某承担5%的赔偿责任共计89303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现在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本院的督促下,赔偿义务人杨某交纳了10000元赔偿款,而在通知刘某领取案款的过程中,法官获悉原本照顾刘某的妻子已外出打工,刘某现由刘某父母照看护理,考虑到刘某身体行动不便,而刘某生活、治疗都急需用钱,法官放下手头工作,专程赶到刘某家,将执行到的第一笔案款直接交付到刘某本人手中。执行干警到达了刘某的家,细心询问了他现在的生活情况,并将执行到的10000元执行款送到了刘某手中,刘某及对执行干警表示了感谢。

执行干警表示,此次执行的款项对申请人来说也许只是杯水车薪,但是后期将继续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遗余力地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春节即将来临,罗平法院启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建立节假日执行等错时工作机制,重拳出击,惩治“老赖”。采取上门送款、司法救助等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