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的强度:搜查你,拘留你
执行的温暖:放你回家过春节
1月31日,春节年味越来越浓了,罗平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跑在执行路上,对6名被执行人进行搜查,对5名被执行人拘留十五日,搜查收缴案款7000元,执行到位案款127000元。
案件详情:
2016年10月25日,阿岗镇乐作村委会下泥落村小组将本村老年活动室的建盖工程承包给陈某,后又将该老年活动室的粉刷工程承包给刘某,约定完工后按90元/㎡收方结算,均未签订书面合同。刘某承包后,打电话给张某。张某邀约高某一起做工。
2016年12月18日,高某在粉刷过程中,从陈某建盖主体时留下尚未拆除的架子上跌落受伤,受伤后被送到罗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7天,支付医疗费为41134.67元。
经鉴定中心鉴定:高某本次损伤属二级伤残;需要后期手术费及治疗费13800元。
该案经双方协商未果,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执行人罗平县阿岗镇乐作村委会下泥落村民小组赔偿高某医疗费、后期手术费等共计144761.77元;由被执行人刘某赔偿高某医疗费、后期手术费等共计144761.77元;由被执行人张某赔偿高某医疗费、后期手术费等共计72380.88元;由被执行人陈某赔偿原告高某医疗费、后期手术费费等共计72380.88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高某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春节将至,法院对涉民生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举措,让涉民生案件申请人过个温暖年,及时向四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财产报告令,及时时进村摸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经调查除下泥落村民小组没有履行能力外,其余被执行人家庭条件尚可,经做工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
执行员向其送达了搜查令并进行搜查,搜查到被执行人身上携带现金7000元,在搜查到现金后,被执行人仍履行态度蛮横,抗拒执行,罗平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刘某、张某、陈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执行员将三名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拘留后,张某妻子交清了执行案款,陈某父亲交纳案款40000元并请国家公职人员提供担保,同时也考虑到两名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张某、陈某的拘留措施。
当日下午6时30分,罗平法院依法对另外两案被执行人张某等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措施。
罗平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及时制定有效的执行方案,形成查询冻结快、出警处置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执行模式;保持拘留、拒执罪使用的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与强度,对老赖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切实突出畅通回家路、过个温暖年这一执行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