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2013年11月3日,刘某某到杨某某家拿锅铲,被杨某某家养的牛用牛角顶到摔在了地上,导致脊椎骨折。刘某某受伤后,经多家医院治疗时间长达两年,由于伤情过重,只能常年瘫痪在床,其伤情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一级伤残,每一个周期康复费约3.5万元,后期医疗费3.5万元。刘某某与杨某某、张某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于2016年5月诉至罗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杨某某、张某某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88.1万元。双方在我院的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某、张某某于2016年12月30日之前赔偿刘某某3万元,自2017年起至刘某某死亡止,每年12月30日之前赔偿刘某某1万元。
【执行过程】
2016年8月下旬,杨某某主动履行了5000元钱,没有履行2016年本应该履行的25000元钱。
2017年5月8日,杨某某、张某某主动交来5000元钱后,就没有了消息,法官多次到杨某某家找杨某某、张某某,都吃了闭门羹,只看到杨某某家无人居住的房屋。
2018年1月,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鉴于申请人刘某某系建档立卡户,家庭确实困难,我院向刘某某发放执行救助金1.5万元,又经网络查询从张某某银行卡中扣划了4025元钱,刘某某主动放弃975元。至此,执行完毕2016年应该履行的3万元。
2018年7月初,当得知杨某某、张某某回家后,执行干警多次登门均扑了空,实则杨某某、张某某有家不敢回,四处藏躲,最终是在二人亲戚家找到他们,在执行干警督促下由杨、张二人的亲戚担保,履行了2017年的1万元赔偿款。
2018年农历8月15日中秋佳节,正直阖家团圆之际,申请人刘某某之妻杨某仙(被执行人杨某某的亲姐姐)因病医治无效去世,给本就困难的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刘某某陷入了生活无人照料、经济没有来源的艰难处境。杨某某、张某某一直在外打工,执行法官多次到他们家找,但都未找到人,至此,执行又陷入了僵局。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走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法官们总是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想尽一切办法来破解执行难,也正是因为有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的不放弃,这一执行案件的僵局也如愿地随着申请人打来的一个电话而被打破。
【柳暗花明】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接通电话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是板桥法庭吗?杨某某和张某某回来了,刚才我看到他们在村里一家酒席上吃饭,我帮你们盯着,请你们赶紧过来一趟。”
板桥法庭的执行干警立马赶到了钟山乡路克村,赶到路克村时有一个年轻小伙主动来给我们引路,边带路边说,杨某某现在在刘某某家看望刘某某,我们直接就到了刘某某家。经执行干警再三询问,杨某某还是坚称自称自己没有钱,执行干警将本案到目前为止的履行情况对杨某某说明:2018年履行的案款是2017年应该履行的,他还没有履行2018年应该履行的1万元钱,如果不履行2018年的1万元钱,法院将依法对杨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杨某某主动联系了他的亲戚朋友,下午3时许,杨某某的姨夫来到法庭,在详细了解杨某某履行情况后,得知杨某某还没有履行2018年应该履行的1万元钱,杨某某的姨夫就主动帮助杨某某垫付了执行案款1万元。
执行干警在收到案款的当天下午5点就把执行到位了1万元钱及时的送到了瘫痪在床的申请人刘某某手中。
同时,执行法官在2019年2月1日下班后,将执行到位的,一赡养纠纷案件赡养费赶在年前送到申请人何某的手中。
在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执行法官送到申请人手中的不仅仅是执行到位的案款,更是一份温暖,兑现的是我们在国旗下的庄严承诺,维护的是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