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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嫡孙怒争抚恤金,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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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铮红  发布时间:2019-02-22 08:39:00 打印 字号: | |
  老王(化名)是一位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身故后按国家政策获得一笔抚恤金。老王的独子王大海(化名)在老王先前过世,王大海生前育有两子王小江(化名)、王小河(化名),而王小河已下落不明多年。王小江认为自己和弟弟王小河是爷爷唯一的亲人了,而现在弟弟下落不明,爷爷的身后事必然得由自己料理,抚恤金也应由自己管理使用。但爷爷的保姆蔡阿姨不干了,蔡阿姨拿出了一本结婚证,认为自己和老王是合法夫妻,而且在老王身边照顾这么多年,抚恤金自己应享有大部分,双方争执不下,闹上了法庭。

庭审中,王小江称自己是爷爷的嫡孙,父亲在爷爷离世之前就已经去世了,现在爷爷走后留下的这笔抚恤金,自己完全够格代父亲享有爷爷抚恤金的一定份额,同时认为爷爷在办理结婚证时应该是神志不清,因为自己及亲友从未听爷爷提起过和蔡阿姨结婚的事。而蔡阿姨拿出了一份老王生前与蔡阿姨签订的协议,协议上双方约定:“老王退休工资除生活开支外,均归蔡阿姨享有;老王死亡后,所余下的财产均归蔡阿姨所有;政府给老王的照顾,均归蔡阿姨享有……”欲证明老王生前已对财产做出了安排。

2013年3月28日,王家请蔡阿姨照顾老王生活起居。2014年9月24日,蔡阿姨与老王登记结婚。经庭审查明,老王于2018年1月29日因病死亡。王小江为办理老王丧事开支费用60000元。2018年2月,相关部门经审批发放抚恤金130000元。

法官认为,抚恤金则是公民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给逝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具有一定精神抚慰性,不是遗产,但可比照遗产继承方式进行分配。因老王的唯一子女王大海已先于老王死亡,对抚恤金享有权利的应是老王的妻子蔡阿姨及王大海的两个儿子王小江、王小河。

考虑到蔡阿姨与老王共同生活近五年,这些年对老王尽了较多扶助义务,除去60000元丧葬费用外,蔡阿姨应享有余下抚恤金的40%,王小江享有余下抚恤金的40%,为王小河预留了20%的份额。一审宣判后,蔡阿姨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判后,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法: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抚恤金用途的特殊性,发放对象的针对性,决定了死亡抚恤金、丧葬费不能简单适用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而应甄别、区分抚恤金分配对象顺位问题,及分配对象是否在逝者身前对其尽了主要扶养照顾义务即通俗说的“尽了孝道”等综合情况综合考虑。

王小江是否真的不知道爷爷再婚已不再重要,但是法官还是想提醒大家,工作再忙,我们也应该常回家看看。我们总想给父母亲人带去最好的,所以在外奔波忙碌,都已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回过家了。但仔细回想一下,每次看到我们回家,父母脸上露出的的笑容,眼神总是聚焦在我们身上,从没有定格在我们拎着的礼物上对吧?所以,多回家看看他们,多打电话陪他们说说话,不要像王小江一样,连爷爷再婚了都不知道。

爷爷生前与蔡阿姨签订的协议是出于爱还是无奈,我们现在也不得而知。但是法官要对所有失去了老伴的老年朋友说,年轻人有婚恋自由的权利,老年人自然也有。

但为避免双方子女今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婚前至少应该告知子女自己的决定,并妥善处理自己的财产,必要的话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