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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集中执行】守护绿水青山,我们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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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春  发布时间:2019-02-28 18:47:24 打印 字号: | |
  小黄姜一直是罗平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优势主导产业,但近年来,由于黄姜产业的无序发展,导致罗平县区域水环境遭受了污染。2018年5月,罗平县人民政府制定了《罗平县洗姜行业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吹响了罗平县整治洗姜污染的冲锋号。

2018年5月,板桥镇的洗姜户张某甲、赵某某、张某乙、陆某某、林某某五人虽然陆续收到了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发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以为是雷声大雨点小,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之后,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再次对洗姜户进行监察,发现他们仍未整改,继续排放洗姜污水,于是决定对上述五户洗姜户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罚款10万元;二、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洗姜废水。五户洗姜户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后又向其送达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但洗姜户拒绝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2019年2月,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排放洗姜废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并无不当,遂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五份处罚决定。

法官心语: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近年来,罗平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叮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积极为罗平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服务。
责任编辑:韦凤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