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一
嘟……嘟……嘟……
法官:您好,我们是罗平法院的工作人员,请问您是张某某吗?
张某某:是的。
法官:嗯,是这样的,李某某起诉与您××纠纷一案,请您明天上午10点来罗平法院立案庭拿一下您的应诉材料……
张某某:网上说了,说是法院,检察院的人都是骗子,骗子,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小心我告你……
嘟嘟嘟……
法官内心独白:隔着电话,真是拿对方没办法呢,好气喔!!!!神灯啊,请赐予我千里眼的能力, 委屈 ……
场景二
法官:××先生,您好,这里是罗平县人民法院,张某某向本院递交了与您××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请您来本院立案庭拿一下您的应诉材料……
××先生:我很忙,没有时间。
法官:那您提供一个准确地址,我们给您寄过去(内心苦笑)
××先生:我居无定所(高冷)
法官:那这样,我加您微信,给您微信送达,可以吗?我们的微信号绑定的电话是15187412368.请您同意一下朋友验证。
××先生:啊,法院都那么先进啦,还能微信送啊!看在你们那么诚恳的份上,好吧。
法官内心独白:耶,好开心,好开心,终于又成功送达一件案件了。
“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一直是罗平法院诉讼服务坚持的理念。十年前,人与人沟通靠书信。十年后,人与人交流靠微信。见面笑一笑,微信扫一扫,没事多聊聊,关系更稳靠。微信,俨然成为当今互联网时代的“香饽饽”。
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问题,实现司法惠民,也为节约诉讼成本,迎战“送达难”问题,罗平县人民法院微信送达专用号全新上线啦!电话号码:15187412368 微信号:luopingfayuan-songda 昵称:云南省罗平法院(送达专用)。谨记,谨记!
咦,眼精的朋友发现啦,尾号是12368。是的,您没有看错,的确是12368!众所周知,“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诉讼服务专线。
各位市民朋友们,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记住这个号码,我们通过多方协调把12368转换成了15187412368,这是专属我们罗平法院的送达专线噢。看在我们如此用心的份上,快快拿出您们的手机,存上电话号码,加上微信,为“罗法送达小微”庆生啦。当您收到“罗平送达小微”给您发的朋友验证消息,不要视若无睹,更不要拉黑它哦,它还小,会难过滴(#^.^#)。
那么,微信送达应当注意些什么呢?
提醒法官注意:
1、当事人同意微信送达的,您应当让其提供并确认接受民事诉讼文书的微信号。微信送达是需要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噢。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采用微信、短信等方式送达的,送达人员应当记录收发手机号码、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短信、微信等送达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
提醒当事人注意:
1、当您同意微信送达时,您应当提供并确认接受民事诉讼文书的微信号给法官,需要您自己身份证+电话号码认证过的微信号。
2、您接收材料之前,您应当手持身份证照一张相片发给“罗平送达小微”,以便法官确认身份。接收材料之后,您应当回复法官收到或者已知悉的字样。
未了,小编再为“罗平送达小微”打个广告。15187412368不是骗子的“计谋”,而是罗平县人民法院微信送达专用号!望各位父老乡亲奔走相告^_^ 电话号码:15187412368 微信号:luopingfayuan-songda 昵称:云南省罗平法院(送达专用)。诉讼服务便民探索,我们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