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社会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唯一的途径。如何解决当前人民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全方位、深层次参与到社会矛盾化解中来,确实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次生矛盾的发生,启动多元化矛盾调解机制,罗平县人民法院不断进行尝试。
2018年2月,罗平县旧屋基一个小山村,两邻居因相邻通行纠纷大打出手,造成张某父子受伤,经过近一年的治疗后到相应鉴定机构对其伤势进行鉴定,最后的鉴定结果张某父子的伤属轻伤。近日,张某父子一纸诉状交到板桥中心法庭,指控邻居杨某故意伤罪,同时要求赔偿医疗等费用六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阅读了公安机关所作的证据材料后,认为通过审理判决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还可能导致次生矛盾的发生。承办法官将案件委托旧屋基乡司法所及旧屋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旧屋基司法所及旧屋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赔偿原告53200元。后两自诉人向法庭撤回对被告人的刑事指控,让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