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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微调解、微执行,提升司法便民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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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源  发布时间:2019-08-30 08:43:00 打印 字号: | |

【微调解】

案件简介: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李某华家住罗平县板桥镇,经营生姜生意。2019年1月7日,被告李某华来到文山州砚山县收购生姜,因李某华资金不够,李某华向原告李某美借款171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

2019年6月26日下午,这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罗平县板桥中心法庭进行庭前调解。经微信送达传票传唤,原告李某美来到法庭,被告李某华经直接送达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调节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后经与双方联系沟通,皆同意以微信建群视频聊天方式进行调节工作,法官就此通过微信进行远程调解。

一个由承办法官、原告、被告三个人组成的微信群聊建成后,由被告拍下身份证正面照片,上传到微信群聊里,进行身份确认,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微信视频连线。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对借款的事实及标的都认可后,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了口头形式的还款计划。因承办法官手机自带屏幕录制功能,其图像采集和声音采集是同步的,即便是视频连线,也能保存并刻录成光盘存档,这样就确保了调解的整个过程有据可查。

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被告李某华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李某美5000元,2019年9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李某美5000元,2019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李某美7100元。

达成协议后,法官将民事调解书拍照发到微信群聊里,由未到庭的被告李某华进行签收确认。至此,这个民间借贷纠纷虽然被告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但是通过微信调解成功。

【微执行】

2019年7月31日,上述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发送信息督促被告李某华按时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李某华说自己在外地,没办法来到罗平法院缴纳案款,就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汇到了法官的微信账户上,法官收到这5000元案款后及时将这笔案款通过微信转给了原告李某美。

就这样,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承办法官以“微执行”的方式,让被告李某华履行完毕第一期还款义务。

【法官有话说】

微调解、微执行,体现的是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初心。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人工智能、5G时代已经来临的今天,人民法院有了更多的方法和途径破解诉讼和执行中,送达难、找人难、执行难的问题。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多个互联网法院,为老百姓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审理、法律咨询等服务,在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执行,每一个环节全流程在线,当事人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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