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打击逃避执行的“老赖”。罗平法院执行局决定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开展中秋集中执行活动,由执行局干警联合阿岗法庭、马街法庭、九龙法庭的干警,重点对罗平县北路片区的执行案件开展攻坚行动。
2019年9月9日早8:30分,参与行动的执行干警在法院迅速集结,乘车前往阿岗镇开展执行活动。
11时,执行队伍抵达阿岗镇乐作村委会下泥落村民小组,通知申请人高某及村民小组的相关负责人抵达村活动室。高某申请执行该村民小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由该村民小组赔偿高某各项费用共计144761.77元。
此前执行干警已多次找到该村民小组负责人做工作,村民小组表示赔偿不了。本次将双方召集在一起再做一次和解,申请人明确表示不让步,只要对方赔偿现金,而村民小组负责人表示无法赔偿。
因双方意见不一致,执行干警将该组组长张某带至阿岗法庭,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要求张某在下午一点前必须缴纳3万元,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张某通过与其他负责人协商后,在规定的时间里缴纳的3万元。执行干警告知张某,案款缴纳后,下一步还必须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在将张某带回法庭的的途中,阿岗法庭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袁某并将其一并带到法庭。要求其马上履行申请人贾某申请执行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案款38599.41元并承担执行费479元,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此前还意图耍赖的袁某,通过联系其妻子到法庭足额缴纳了案款,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14时40分,执行队伍抵达位于阿岗镇小岗德村的某石料厂,通过与目前在石料厂的负责人敖某调查了解,该石料厂已经停工。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该石料厂名下的一台地磅、一台碎石机、一台沙机,一台震动筛进行了查封了并张贴封条,同时告诫敖某,上述机器设备已被法院依法查封,违规处理使用将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之后又对该厂的过磅单、档案袋依法进行了扣押。
16时30分,执行队伍辗转至阿岗镇洒土革村某煤矿,找到了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向某。该煤矿在罗平法院涉及三案,总标的近85万元。
在做工作时,向某表示,除罗平法院外,昆明中院也对该煤矿进行了查封拍卖,涉及案件可以等着两家法院一起来处理。当执行干警要求向某先交15万元时,向某表示没钱。
随后执行干警控制向某并带至法庭,并向其下达最后通牒,必须在两个小时里缴纳20万元,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向某向其他股东说明情况,通过向公司预支,凑齐了20万元交纳至法院。
中秋集中执行活动的第一天,罗平法院执行到位标的269078.41元,顺利执结3案,对2案开展了有效的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注:本文“老赖”特指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