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罗平法院办公室主任王丽娟一行来到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我院离休老同志严国茂、金耀先、李兴汉家,为他们送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颁发资格条件说明:第一类人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企业中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第二类人员:全省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第三类人员:新中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回地方并健在的退役军人;第四类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慰问组一行先后来到离休干部严国茂、金耀先、李兴汉的家中,为老同志们送上纪念章,并向他们介绍纪念章所象征的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慰问组与老同志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身体、生活和家庭情况,还嘱咐离退休老同志一定要保重身体,享受现在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