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罗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查燃斌等8名被告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盗窃的违法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查燃斌多次纠集被告人陈刘涛等人以及纠集其家族成员被告人查海波、査艳斌、同村被告人陈留东、陈燕权等人,在罗平县阿岗镇红梁子等地公共场所,持长刀、钢管、木棒等凶器与他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同时,被告人查燃斌还积极参与其家族成员被告人查世斌、查绍斌持凶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以上犯罪事实表明,被告人查燃斌多次纠集被告人陈刘涛等人以暴力手段,在罗平县阿岗镇等地,逞强争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和驾驭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8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因案情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