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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微信+远程视频”,罗平法院在线审理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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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选刚  发布时间:2019-11-07 09:06:33 打印 字号: | |

聊天、发信息、传语音、转账.....微信成为了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社交工具,但是微信可以用来开庭,各位看官,你听说过吗?

“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中心法庭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2019年11月5日下午,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中心法庭通过微信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出生在重庆市的小陈与云南罗平县的小刘于2010年年底相互认识,2016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好景不长,2017年8月,小刘外出广东打工,夫妻长期分居,2019年10月8日,小陈一纸诉状将小刘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喂,你好,请问你是小刘吗?我们是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中心法庭的工作人员,请你到法庭领取你的民事起诉状”。

“法官不好意思我现在广东打工,工资又低,回来罗平参加诉讼将产生误工费及来回路费,折抵下来所剩无几。她起诉离婚,我也同意离,但我要求抚养孩子”,小刘说。

考虑到这一情况,本着司法为民、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初衷,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创新庭审模式,利用手机“微信”视频开庭。11月5日16时20分,法官、书记员先通过发起微信视频聊天,在确认了被告的身份信息后,采用视频的方式进行了远程开庭,原告宣读民事起诉状→被告答辩→举证→辩论……。为了保证庭审的真实性和便于保存证据,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中心法庭对本次庭审进行了录音录像。通过近2小时的庭审,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庭后,原、被告双方对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中心法庭微信开庭的创新之举表示高度赞扬。被告小刘表示,微信开庭减轻了其来回奔波的诉累,便利了当事人,真正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

司法改革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的方方面面,利用“QQ、微信”这种新载体也是罗平县人民法院落实便民诉讼的不断尝试,其提高了结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体现了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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