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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定期开展部门学习,让主题教育成为工作常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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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玲  发布时间:2019-11-12 16:26:40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抓实、不走过场, 2019年11月11日下午,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召开部门学习会议,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为主题教育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会上,首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玲带领部门干警一起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部分章节内容;然后由干警李晓学等三人分别逐一对照“18个是否”、 “五对照五查找”及“10个专项整治”内容,找准查实自身问题,并当场表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最后联系部门工作实际,审管办对下一步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融入主题教育展开讨论,并做了相关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总体要求,要聚焦主题主动学,要在学习必读教材后留下学习痕迹,主动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学习材料是有感而发、真实体会,切忌上网照搬照抄、千篇一律。同时,应加强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及时了解、学习最新的国家治国理政方针政策,注重理论联系工作实际,用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工作实效。

二要立足实际促进工作。对内,对自己不能放松要求,不能有“只求不出事”的工作态度,要决纠正工作不在状态、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心理,要在纪律束缚上抓得更严,切实杜绝侥幸心理。对外,虽然审管办直接接触群众的机会较少,但更要注重做好案件流程管理、裁判文书上网、案件质量评查这几项工作,因为这些对案件当事人的影响尤为明显,要及时催促案件承办人办结案件,督促承办人要保证裁判文书质量,尽量减少瑕疵文书的出现,案件质量评查要严格标准,从源头上杜绝错案的发生,尽最大的努力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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