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6日凌晨5:00,被闹铃从睡梦中惊醒的罗平法院执行干警,迅速洗漱穿戴执行作战服,下楼集合,前往陆良县三岔河镇芹菜弯村,寻找被执行人高某。
2019年4月24日,罗平法院判决高某赔偿唐某钢筋款130000元,高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多次拨打高某电话也未接通。10月31日,执行法官到高某家里寻找高某未果,向其邻居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高某,人是在,但其欠钱较多,所以高某抱着侥幸心理,早出晚归,白天基本都不在家,逃避执行。随后,执行干警在高某家大门口张贴了公告,要求高某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罗平法院履行案款,逾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后,高某未到法院给付案款,也未联系承办法官。
2019年11月25日,执行干警迅速组织队伍,于当天下午18时出发前往陆良县城,决定居住一晚后于第二天凌晨寻找高某。26日拂晓时分,天色依旧漆黑,执行干警在从县城赶往芹菜弯村,七拐八绕后,队伍于6点到达高某家门前。在微弱的路灯照射下,执行干警先敲大门,无人回应。后询问早起的路人及被敲门声吵醒的周边群众,了解高某家的情况。经过一番折腾,高某的妻子才开门,执行干警迅速进入高某家中,将尚在熟睡中的高某叫醒,说明来意后,将其控制带上警车,就匆匆赶回罗平。
上午9时,执行干警将高某带到罗平法院执行局,详细询问高某情况,高某表示:自己没有看到张贴在门上的公告,是其子看到后电话联系自己。自己目前经济条件困难,因为给罗平县阿岗镇某村建盖老年活动室,村上欠着自己90万元,自己多次索要未果。自己欠申请人的钢筋款有23万余元,已经偿还了8万元,剩余的13万实在是没钱了,等到村民小组将工程款结算,就可以马上归还申请人。
随后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到罗平法院,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执行干警告知高某,因其未履行义务,逃避执行,在法院张贴公告,告知其义务后也不主动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其在今天先交纳3万元案款,高某也无法完成,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罗平法院宣布对高某拘留十五日。16时,高某被送至罗平法院拘留所。
罗平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攻坚这场战役中,不断强化责任心,加强打击力度,紧抓执行质效,保持优良作风。采取坚决的态度打击逃避执行的“老赖”,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债权实际兑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本文中“老赖”特指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