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罗法》
腊山云缭绕,多依水荡漾。
万峰潮头涌,遍地黄花香。
我心仍少年,故乡已远方。
仗剑走天涯,不负好时光。
——陈永福
二十年,可以发生什么?峥嵘岁月的年轮可转动二十圈;稚嫩幼苗可茁壮成苍天大树;天真烂漫的孩童可独当一面。二十年又可以改变什么?青涩的脸庞可彰显成熟,在法院走过的二十年,可以细数出多少融于生命的感动。
一早在工作群里获知陈副即将奔赴新岗位的消息,上班路上那些一起并肩奋战过的日子不断在眼前浮现。
刚工作那年,我积极的报名参加了“春节集中”执行活动,切实感受了一把执行工作的不易,日子久了才从同事口中发现,他在在执行局工作多少年,他自己就有多少个春节没有阖家团聚过。
他的口头禅是“行动有三分”总是给人一种像打了鸡血一样身先士卒、充满干劲,我总说他像处女座,事事要做到极致,带领我们改脚本到凌晨,反复斟酌赛场标语,考虑到每一个细枝末节,但在罗平法院的二十年间他总是用行动让我们明白,只有努力自己才是最好的“后台”。 离别总是来得猝不及防,只愿你出走半生岁月,归来,仍是此间少年。
感谢即将要离开罗平法院你们,多年来默默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谱写了罗平法院一个又一个新的篇章。
不管未来有多久,罗平法院都会记住你们流淌过的汗水、付出过的努力;不管走过多少岁月,罗平法院的集体荣誉中都印刻着你们的信念和追求。将来大家再次重逢和欢聚,我们都可以说,我们的根在这里,我们都曾有一个共同的身份——罗平法院人!!
风停了,云收了,一切如此的安静。感动着离别的时候,请大家不要难过。在岁月的风雨后,会有长满花的树,留住一月的感动,和对未来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