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罗平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徐坤在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9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罗平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罗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986件,结案6730件,同比分别上升33.70%,33.69%,结案率96.34%。
一、严惩犯罪、保护人民,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罗平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83件,审结474件,结案率98.14%,判处罪犯 603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惩的高压态势。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1件91人,扫除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8个,审结平树安等9人强迫交易案,判处主犯平树安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渗透。审结张辉等11人聚众斗殴案、宋冲友等15人寻衅滋事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坚决铲除社会毒瘤,提升基层治理环境,巩固了执政基础。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累计并处罚金373.5万元,查封房屋10套,土地一宗,冻结存款17万元,扣押车辆5辆。强化协作配合,统一证据标准和裁判尺度,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5件9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审结罗平县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邹茂金等4人贪污、受贿案,对邹茂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审结罗平县大水井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刘长先受贿案,对刘长先判处有期徒刑1年,净化了校园风气。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97件136人;审结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公民财产犯罪案75件103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涉枪涉爆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36件14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非法侵占财物犯罪案件50件115人,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审结罗平县农商行信贷员向自己违规发放贷款案,有力阻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持续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遵循证据规则、疑罪从无原则,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人,对自诉案件中的5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对接,刑事案件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2件46人,对1名未成年被告人宣告缓刑,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促使其回归社会与校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积极推进信访案件分类处理。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4件56人,妥善办理省委政法委、市中院、国家信访局平台转办交办的46件46人。深化信访案件分类处理模式,对合理诉求,引导其进入诉讼程序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无理缠访闹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胡玉香、王家祥、胡敏琴缠访闹访行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刑惩处,有力震慑违法信访人员,净化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受理民商事案件3476件,结案3339件,同比分别上升18.63%,16.38%,结案率为96.06%。
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1382件,标的额21380万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财产权益。审结合同类案件1669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诚实守信,增强市场活力,依法审结云南典事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维护外地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外地投资者投资罗平增强信心;强化信用惩戒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33人,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35件,挽回经济损失2984.06万元,成功审结云南城建物业、罗平汪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司法新活力、树立新坐标。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机制运行;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300余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结毁林开荒、破坏耕地、环境污染等涉生态资源案件10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审查涉环境行政非诉案件5件,裁定准予执行5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涉环境保护案件6件依法强制执行,拘留5人,执行到位金额46万元,助力美丽罗平建设。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保险、信用卡等金融案件266件,涉及金额 8446.96万元;落实《曲靖市金融审判与银行业金融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建立金融司法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惩戒机制;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63件,标的到位3601.56万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11件,引导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维护罗平良好金融秩序。
促进和谐美好家风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修复夫妻关系、缝合家庭裂痕、维护家庭和谐的职能作用,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59件,引领家庭文明建设、书写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三、聚力攻坚克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597件,结案2488件,同比分别上升44.36%,48.18%,结案率95.80%,执行到位金额19833.27万元。
优化执行权运行机制。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要求,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执行权科学运行为前提,以权责明晰为基础。建立立审执相互协调工作机制,建立院领导与执行干警和片区“一对一”挂钩督导办案机制,组建三个“1+2+3”执行团队,推行“五定四分”办案模式,实现执行工作全员参与、协同作战、主动出击。
涉民生案件换挡提速。对涉民生执行案件设立了专门的急诊通道,建立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执行常态化机制,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春节集中执行、雷霆行动、百日会战”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结案1339件,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司法权威及司法公信力。为因病去世的申请人陈家兴家属协调民政给予临时救助4千元,为交通事故中双腿截肢的申请人杨正东给予司法救助2万元,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充分运用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共拘留181人,拘传155人,限制消费1557人,限制出境5件5人,强制腾房47次,强制搜查290次,罚款17人金额20万元,执行没收财产及罚金30万元,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件2人,引导当事人提起自诉3件3人。强制执行了富乐镇那洼村民小组申请执行曹富稳等3人排除妨害纠纷案,解决了堵塞15年的“群众堵心路”,用行动回应了群众的期盼。
四、司法为民、创新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
司法改革释放新活力。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司法资源,将14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有序开展人员分流、岗位调整、职责分工,提升工作效率;健全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细化院庭长权责清单,对“四类案件”进行有效监督,做到放权不放任,院庭长办案3882件,同比增加965件,上升33.08%,占全院办案数的55.57%,进一步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职能定位;强化执法业绩考核,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级晋升等配套保障制度。
枫桥经验焕发新光彩。强化诉源治理,优先以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委派调解281件、委托调解117件、司法确认153件;试运行“云解纷”平台,开启“无域化”纠纷化解,逐步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成立速裁团队,实现简单案件快调速审、疑难复杂案件细审精判,速裁团队速裁结案数占院机关民商事案件的50%。
智慧法院打开新视野。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升级改造,开通网上自助立案服务系统,全年网上立案1200件次,打造一站式综合集约送达平台。推进庭审在网络、微博上直播,全年直播案件958件,观看次数达76万人次。通过信息化提供海量审判资源数据,为罗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司法为民翻开新篇章。罗平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深入推进全域立案工作,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全域立案与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13个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代办点,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代办点立案,也可以选择网上自助立案;强化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开庭审理,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巡回办理案件2472件,巡回率达71.12%;强化旅游巡回办案,在“金鸡峰丛”“多依河”“那色峰海”等景点设立旅游巡回办案点,在国庆、春节旅游黄金周,旅游巡回法庭干警在景区“摆摊设点”,发放宣传手册1600余份,就地调处旅游矛盾纠纷50余起,有效维护景区的旅游秩序。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县法院新建法警体能训练中心,启动审判大楼提质改造,大水井中心法庭新建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阿岗中心法庭美化提质工程顺利启动,板桥中心法庭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五、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铸就忠诚干净担当法院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党建为引领。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滇桂黔三省(区)毗邻法庭联合党支部建设,推动化解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和谐稳定。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强化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总支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强化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接受红色教育,到罗平钟山革命老区接受党性教育,开展“七·一”忆党史、悟初心征文活动,“十·一”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主题活动,引领广大干警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
文化为依托。加强党建文化建设,建成“一廊三室一园地”党建文化教育基地。注重法治文化熏陶,建成以“法行天下、德润罗平”为核心的法治文化广场。至今,已接待市委组织部、贵州、广西等50余家单位参观学习,并被县委组织部确定为“罗平县党员干部教育基地”。
制度作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案件评查、公务接待及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督促全体干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防线、不越红线、守住底线。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提醒干警算好人生“七笔账”,认真对待小事、小节、小利,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020年工作安排
一、以审判执行为重点,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以从严治党为根本,着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