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正值关键期,当事人两地相隔,怎样才能让正义不缺席?2月17日,罗平法院利用“微信”视频,让不同地域的当事人同框出庭,审理并调处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没有异议,只是现在疫情严重,我们工地也一直没有开工,我没有收入,一次性赔偿我没有能力,请原告能让我分期支付……”,2020年2月17日,一场“屏对屏”隔空审判正在有序的进行中。
2013年9月13日,被告向原告申请办理某银行个人分期信用卡,经被告审核后向原告发放了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9000元的信用卡一张。随后,被告将该卡激活后开始使用, 2019年起,被告未按时赔还信用卡相关透支款项。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考虑到被告在疫情期间无经济收入的实际困难,本案经罗平法院刘兴华法官与原告辩法析理,原告向总公司申请后同意让被告分期付款,付款日期推迟至4月中旬。
这是一场公平与正义的保卫战,也是一场疫情期间情理与法理共存的庭审较量,被告对所欠款项并未有一字辩解之词,且主动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由其出的行为值得称赞。原告本可以坚持其诉讼请求,让被告一次性付款,但却从实际出发,考虑到疫情期间被告无收入的事实,同意被告分期付款且付款日期延迟至4月的行为亦值得宣扬。
2020年以来,罗平法院严格防控疫情,不断完善微信调解、云解纷网上庭审、网上调解流程,逐步拓宽“屏对屏”云上法庭的应用范围,积极推动各项审判工作,真正做到不管当事人在哪,都能实现同框参与庭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