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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阻击战】春耕正当时,看罗平法院如何快速化解排除妨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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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春全  发布时间:2020-02-27 08:53:09 打印 字号: | |

阿岗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搭建以来,不仅减轻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也更高效、更灵活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月26日,普某甲到阿岗中心法庭反映,邻居普某乙将农家肥等杂物堆放在通行的道路上,影响到自己通行,要求排除妨害。普某甲没有向法庭提交诉状,并表示自己向村小组多次反映此事,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要求法庭尽快处理。

考虑到本案系彝族同胞邻里纠纷,一纸诉状只会让两家人的矛盾更加恶化,何况诉讼程序耗时较长,春耕马上开始,尽快化解矛盾,不误农时是关键。法庭工作人员没有按程序要求普某甲提交诉状,而是将反映的情况登记后,立即启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委派特邀调解员会同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联合调解。

经了解,普某甲反映的争议地位于村内道路通往自己家住房道路的旁边,因地处转角,又是斜坡,车辆出入不方便。为减轻劳力,方便生产,普某甲想将道路拓宽一些。普某甲认为,普某乙将杂物堆放在路口,影响自己扩建道路,要求排除障碍。

普某乙承认道路旁的杂物是自己堆放的,但他认为该片土地系村集体的土地,普某甲如需要占用该地修建通往自己家住房的道路,需要村集体同意才行,普某甲却非要把事情闹到法庭,普某乙表示很生气。

村小组表示,在这个彝族寨子,生产方式还很传统,老百姓种庄稼通常使用农家肥,为了方便驮运,很多集体土地的边角地方都被村民用来临时堆放农家肥,普某乙堆放农家肥的地方也属于这种情况。这片区域与普某甲的通行道路相邻,之前村小组对界限进行过确认,并打桩为界,后因时间较长,界桩已不明显,所以双方为此产生了争议。

联合调解工作组考虑到争议土地的特殊性质,随即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终于找到了原来界桩的原始痕迹。随后调解工作组组织村小组与普某甲对界桩进行确认,找来木桩对界限进行重新固定。普某乙也表示,自己将会按照确认好的界限,及时将堆放的杂物移除,并在春耕后将堆放在集体土地上的农家肥彻底进行清理。

至此,一桩邻里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化解。案件虽然很小,但是阿岗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时刻将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事无巨细,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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