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小编接触了很多有关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向来到法院离婚的夫妻大多是两种状态:一种是争吵不休甚至动手打人的,一般这种情况双方来时都有叫上各自的亲朋好友,你一言我一语,哪一句稍有不适,心中的怒火就爆发了,从语言激战演变为肢体冲突;另一种就是较为煽情的版本,这种情况泣不成声的往往都是女方,泪里饱含的或许是对这段婚姻的留恋与不舍;或许是对孩子的愧疚与牵挂;也或许是对自己这些年走错路的感慨,但男方的态度、行为,已然让她看不到希望……
而今天,小编遇到的这一离婚情况是少之又少的,她们告别自己的婚姻的方式值得深思。
那时,看到夫妻二人互相牵着孩子的手,一边逗着小孩一边朝法庭走来,见到和谐的一幕,我没有想到他们是来离婚的,直到一方开口,说是来起诉离婚,方才觉得不可思议。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26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于2016年6月生育长子唐某,2017年6月1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后长期居住在昆明市五华区,男方做工程方面的工作,女方在家带孩子,因性格不合,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法官首先对双方做调和工作,希望双方不管什么理由,均能让一让,至少也为了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能够彼此包容,重归于好,但双方均坚持离婚。见双方离婚态度坚决,法官只得做离婚调解工作,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所生长子唐某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至唐某年满十八周岁止;由被告补偿原告100000元。双方均同意该协议,在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应法院通知,双方于当天下午3点准时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
之后,男方抱着小孩,女方手捧鲜花,双方一起走出法院大门并一同驾车离去,鲜花是否是男方所送我们也不得而知,但都不重要了,难得的是这对90后的夫妻从到法庭起诉离婚,到最后的达成离婚协议离,双方对彼此的态度如一面平静的湖水,未曾起过一丝波澜。他们虽然年轻,却都能够用理性的方式结束这段婚姻,并尽最大努力降低因双方原因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这一举动耐人寻味。
有句话说,曾经的海誓山盟、不离不弃,都抵不过最后的好聚好散,天下之大、物博人广,相遇是缘分,走在一起则是机缘,有缘则和、缘尽则散。
婚姻法也规定婚姻自由,即结婚自愿、离婚也自愿,当一段关系不能再维系时,双方都有选择放弃的权利,结束一段婚姻往往牵涉复杂的家庭关系,尤其是无辜的孩子,一面是自己选择自由的权利,一面是不想伤害的孩子,如何才能做到兼顾?这对90后青年男女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珍惜相遇、也尊重相离,当双方都自愿选择结束一段婚姻关系时,能够理智地做到和平放手,是宽容、是释怀、是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