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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线】防疫执行两不误 智慧执行恢复耕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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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向荣 雷强武  发布时间:2020-03-31 14:42: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罗平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罗雄街道,在没有人员聚集的情况下,成功执行系列违法占用耕地案,共计恢复耕地面积25727.9平方米。

被执行人袁某四、刘某娣、刘某强、王某云、陶某与罗平县罗雄街道红星社区居委会第五、六、七村民小组于2013年签订租地协议后,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在324国道东侧“响水洞”(地名)的集体土地建盖汽车修理厂、停车场、废铁钢筋回收场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原罗平国体资源局)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分别对被执行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被申请人停止其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五被执行人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被执行人处以相应的罚款。

     被执行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不履行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罗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审查,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平法院执行局依法向五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执行干警多次到违建现场走访调查,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将租金交付罗雄街道红星居委会第五、六、七村民小组后,村民小组又将租金分配到所在组上的每位村民,涉及分红的村民达千余人;五位被执行人新建仓库及房屋后,将其租赁给300余户商户。

     该系列案涉及人员较多,影响较大,为慎重执行该系列案,2019年5月8日,罗平法院张贴执行公告,限被执行人于2019年7月8日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责令违法建筑的租户限期腾空房屋,自动搬离。给被执行人足够的搬离时间。公告搬离时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拆除和搬离。


    2020年3月,美丽县城的整顿全面启动,五位被执行人违法用地拆迁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全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行各业逐渐复工复产。但该系列案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则聚集人员较多,势必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隐患,给租户复工复产带来负担。罗平法院徐坤院长向县委作了汇报、与分管县自然资源局的副县长作了沟通,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罗雄街道多次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罗平法院充分做好疫情防控方案、执行风险评估、应急处理预案等准备工作,同时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进行勘察,精准研判执行案情,精准施策助推租户复工复产。

为避免群访事件的发生,多次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介绍占用耕地的危害,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与罗雄街道主要领导多次前往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及租户进行明理释法,尽最大努力、耐心、细致的与被执行人、租户进行普法教育,让被执行人自动拆除,并对五位被执行人下发最后通知,从2020年2月24日起至3月24日止,在给被执行人一个月时间自行拆除,届时不拆除,3月25日组织强制拆除,经过不懈的努力,被执行人全部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拆除违法建筑,该系列案全部执行完毕。

法院执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徐坤院长要求执行干警,多向党委汇报群众的疾苦,多用智慧,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多做工作,稳妥促使其自动履行,缩短与群众的距离,拉近干群关系。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预防和治理耕地是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违法占用耕地,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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