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三大不幸:少年丧父母,中年丧配偶,老年丧子。世事难料,一场突如其来的工伤事故,让这些不幸都降临到了陈某业家人身上,原本其乐融融的家庭一时间父母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女儿失去爸爸,但更不幸的是刚失去了至亲他们,却迎来了一场亲情“大战”。
案情介绍
原告陈某、钱某系死者陈某业之父母、被告杨某系死者陈某业之妻,陈小某(现年4岁)系死者陈某业之女。2019年12月5日,陈某业在某采石场做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12月14日,某采石场与陈某、钱某、杨某达成赔偿协议书,协议书为,某采石场一次性赔偿陈某、钱某、杨某、陈小某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共计1060000元。该笔赔偿金于2019年12月23日转入到被告杨某银行卡上,之后,被告杨某并未给付二原告所享有的赔偿金,故二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杨某给付因陈某业死亡获得的赔偿金53万元。
本案在受理后,因考虑双方是至亲,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立案后的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杨某表示,丈夫生前负债不小,部分赔偿金已还丈夫生前债务,另已给过二原告10万元,自己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花销也很大,所剩的二十多万赔偿金只够养小孩,不愿再给付二原告赔偿金。听到这话,二原告也不乐意了,于是双方争执不休,看着矛盾越演越烈,法官决定开庭审理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开庭审理后,法官主持双方再次调解,二原告认可被告杨某用赔偿金偿还死者债务的实事,但要求被告杨某偿还死者陈某业生前欠二原告的债务29万元,而被告杨某却表示对该笔债务不知情,双方又闹得不欢而散。
陈某在起诉前向罗平县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经网络查控对被告杨某在某行的银行存款21万元予以冻结。案件审理中,陈某向负责财产保全案件的执行员提供被告杨某转移财产、有可供保全财产的线索,经执行员的走访核实,除21万元的银行存款外却无其他财产可供控制。
为避免双方矛盾升级,让这一家人化干戈为玉帛,重拾往日的亲情,承办法官决定联合执行局进行执行前的介入调解。
近日,罗平县法院大水井法庭联合执行局到鲁布革巡回法庭对陈某、钱某诉杨某共有纠纷一案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与执行员分别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反复给双方做工作,并向当事人释明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执行不能的后果,希望双方都能够相互体谅各自的难处,各退一步,和睦相处,随后被告表示愿意再给二原告5万元,加上已给过的10万元及法院冻结的21万元,共给付原告36万元。至此,杨某和公婆终于在赔偿金的诉讼上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