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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无以为家的他,未来如何靠向“理想之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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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强武  发布时间:2020-05-21 14:47:06 打印 字号: | |

当前,疫情防控势态向好,各中小学逐步恢复教学,许多小朋友也回到阔别已久的校园了,看着别的小朋友大手拉小手,在父母的陪伴下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大步踏进校门,你是否会想起上一期《谁来给他一个家?》里的那个无以为家的小艾同学

开学之后,校园里书声琅琅,他或许只能倚在某个角落抑郁寡欢,暗自思考着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与别人不同

案情回顾:

20194月,原告艾某夫妇向罗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确认艾某、彭某收养小艾行为无效;被告伏某、杨某将小艾从原告处领并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审理后,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艾某、彭某收养艾某为的行为无法律效力;由被告伏某、杨某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将艾某为从原告艾某、彭某领回抚养;驳回原告艾某、彭某其他诉讼请求。之后,伏某不服罗平法院作出的判决,上诉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经过审理,二审判决: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目前该案已经生效。但小艾的生父生母仍然拒绝将其领回抚养,故艾某夫妇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该案较为特殊,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对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且现在小艾已满十岁,是否愿意回到生父母身边,首先应当征询其意见,如若小艾不愿回到生父母身边,法院则无法强制执行,同时,也为了减少小艾的心理负担,本案执行干警决定前往小孩家中进行家访。

通过多次家访得知,小艾的心理较为灰暗,八年来,养父母艾某夫妇没有尽到其应当尽到的抚养义务,小艾从小便与养父艾某华的母亲一道生活,与养父母艾某夫妇也没有感情基础。本案执行干警面临着较为棘手的问题,首先,由于小艾生父母分别组建了新的家庭,生父母的另一半均拒绝接受小艾成新的家庭成员,故生父母均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小孩抚养费,但拒绝领回抚养。

执行干警多次组织两被执行人做工作,并明确告之不抚养小艾将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法律的威慑下,生父母伏某、杨某同意每人抚养小艾一个月。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但执行干警心理悬着的石头并未落下,小艾生父母虽然同意每月轮流抚养,可孩子最需要的,还是一个完整的、能够为他遮风挡雨的家。

考虑到小艾的成长,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做深入了解,经对走访,了解到,小艾从小生活于一个缺少父母关爱的家庭中,家庭关爱的缺失,导致性格较为孤僻,在学校与小朋友的相处中表现较为自卑,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较另外,小艾的成绩也不太理想,经常交出个位分的成绩单执行员感叹,若长期如此,我们将看不到孩子的未来。

对此,罗平法院执行干警决定,接下来,将协同社区、学校等相关部门继续关注小艾的生活和学习,给小艾同学留了电话,告诉他在需要帮助的时候会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鼓励他要坚强,认真学习。

但小编心想,外界给予再大的帮助也难以补足其成长所需的家庭的温暖、父母的爱与教育,尤其难以治愈来源于被生父母抛弃、养父母“退回”所遗留下的心灵创伤,所以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慎思慎行,在选择做父母的时候,要能肩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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