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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线】夫妻离婚后,男方超额支付抚养费女方为何还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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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求哲  发布时间:2020-05-28 09:07:35 打印 字号: | |

一般而言,夫妻离婚后,就算双方再怎么不和,为了履行抚养义务或是探视孩子承担自己作为父母的责任,两人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联系,更别说是老死不相往来了,但这对夫妻不知双方有多大的怨气,离婚后就互相不理睬!可之后男方一直支付了抚养费并且超出了应支付数额,为何女方却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男方履行义务。

吴某与杨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一子。因感情不和,两人于2019年3月在法院离婚,三子女均随杨某生活。

2019年,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支付三子女的抚养费,经法院调查,二人所生长女、二女均已成年,儿子吴小某年仅14周岁。吴某每月支付吴小某抚养费1000元,直至其成年为止。但判决生效后,杨某连续四个月未收到吴某给吴小某抚养费的转账,而吴某也未曾联系她。

2020年1月,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某应给吴小某自2019年8月起至2019年12月止,四个月的抚养费共计4000元。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才得知吴某与杨某离婚后就外出打工,不知去向。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询吴某的财产,吴某名下无银行存款,其名下的车辆到车管所进行查封时被告知查无该车。

5月25日,执行干警前往马街镇寻找调查吴某的财产,其村长表示吴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家里也没有什么财产。

就在案件执行面临困境之际,执行干警突然想到在此期间即便吴某不联系杨某,对自己的子女他不可能不管不顾。随后,执行干警找到吴某长女进行了解时。其长女说到:吴某会主动联系她,但是手机号码一直在变,但吴某向其保证有钱就会打给他们三子女做生活费,此后会时不时通过不同微信转账给自己,有一两千的,有一两百的,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6000元,并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转账记录。

执行干警询问杨某是否知道此事,杨某表示其并不知情,当询问其长女为何不将这一情况告知自己的母亲时,其先小心翼翼看了母亲杨某一眼,随后轻言轻语说到:曾经说过,但她一提起父亲吴某,就被母亲打断,说她不想听吴某的事情,说多了母亲还会生气,所以之后父亲吴某转账过来后就不再告诉母亲。在诉说过程中,长女甚感委屈,忍不住抽泣了起来。见状,执行干警劝其要其放宽心,好好生活,姐弟几人团结同心,一起度过当前的困难生活!而吴某杨某长女也表示以后吴某再转账过来,自己会及时告知杨某,将钱取出来给弟弟吴小某用,并会做好详细记录。

执行干警告知杨某,吴某直接转账给长女,数额已超过申请执行标的,吴某虽下落不明,但其依旧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当事情说明白以后,得知吴某对三姐弟还是尽了其应尽的责任,只是因为夫妻矛盾互不理睬,才导致这一情况的发生之后,杨某似乎意识到了自己处理与吴某的关系存在不妥,惭愧地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并领取结案通知书后。

婚姻的结束,不代表人际关系的结束,夫妻间如果确实不适合生活在一起,最终只得离婚的话,就算矛盾再大,也应该冰释前嫌不要让彼此关系僵化到影响孩子。人们也常说:有孩子的离婚人,因孩子你们依然是亲人。不管孩子跟哪一方生活,双方都应该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不要因为双方的仇恨,让孩子成为夹心饼干,在成长的过程中心里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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