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刚过,情侣恩爱的一幕,总是羡煞单身狗,看看这对情侣,你会悄然吁叹,单身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项链4643元,耳环1339元,钻戒16484元...酒10斤,折合成人民币1000.00元;红粑粑60公斤,折合成人民币300元;沙糕400封,计币480元...
一场婚宴散去,看着账单上明确而又详细的数字,字里行间透着一股狂热劲过后的丝丝凄凉与冷意,上一刻它清晰记录着婚礼之时甜蜜与欢娱,下一刻便成了精准划清彼此关系的分割线,这场从头到尾就像闹了一场笑话的婚礼,让人怎么看都觉得像两小儿过家家。
5月19日,罗平法院对原告王某平与被告尚某迁、尚某开、彭某连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组织双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9年12月13日,原告王某平与尚某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但是举行婚礼的当晚就发生纠纷,而后第三天被告尚某迁就回其娘家,原告多次喊其不归,没有和好的可能,不可能继续生活。在此之前原告向被告交付彩礼礼钱91062元,因协商未果。故原告王某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原告彩礼91062元。
婚礼当夜因小矛盾闹成了这样啼笑皆非的结局,想必他们自己也意想不到,但看着这将近十万的彩礼,虽算不上是巨额,也不得不令人感叹,彩礼本只是一种用以聊表心意的习俗,但是现在似乎已经变样了。话说回来,看到原告的诉讼请求,大家认为彩礼钱该如何处置呢?
罗平法院受理案件后,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本着案结事了人和初衷,法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好在双方的关系没有闹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经过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尚某迁、尚某开、彭某连返还原告王某平礼金30700元(当庭履行)。
爱情是美好的,它可以碎,但绝对容不下丑,好在双方就此好聚好散。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当下,男婚女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举行婚礼,又因多种缘故分手,后双方家庭因彩礼闹得不可开交的新闻并不少见。在这里小编想说,婚姻不是儿戏,男女双方在决定共结连理时还是应该提前思量好各种问题再做决定,不要因一时冲动而误了彼此的人生,倘若最终选择了在一起,要理性对待彩礼,如因感情不和最终没有共同走下去,也应依法及时返还彩礼,不要因彩礼问题对簿公堂,伤了感情又伤了和气。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