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工程的发包方,我们可以代包工头将本案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掉,然后再从以后的工程款中扣除。虽然工程紧、垫资大,但是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今后我们将加强督促承包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阿岗镇某建设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薪资案。
包工头李某某承包了阿岗镇某项目部部分房屋建设工程。随后,李某某将外墙粉刷及线条装修等工程包给贵州籍农民工胡某某。双方还签订了《施工合同》,对施工内容、单价、质量、安全责任、工程款支付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相应约定。合同签订后,胡某某找来一帮农民工兄弟即刻进行施工。6月20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李某某应支付胡某某工钱2万余元。胡某某多次向李某某催要,但李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胡某某拿不到工钱,也无法向其他一起干活的农民工兄弟交代。6月29日,胡某某无奈将李某某告上了法庭。7月2日,经办案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某于2020年7月10日前向胡某某支付工钱20000元。
但到期后,李某某仍然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将工钱打入胡某某提供的账户,焦急万分的胡某某及其妻子从贵州老家急匆匆赶到阿岗法庭,向承办法官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办案人员随即与李某某电话联系,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表示自己正想办法,保证第二天上午12点以前准时来交案款,于是,胡某某夫妻二人在镇上住了下来,想着第二天领到案款再回家。但是第二天,李某某又食言了。看着焦急万分的胡某某夫妇,办案人员也为遇到李某某这样的老赖而暗自焦急,随即前往李某某的工地进行寻找,但未找到李某某。一连三天,承办法官多次给李某某打电话,李某某不是说在忙,就说忙完会到法庭处理。一次次食言,李某某因欠薪问题跟法官和申请人玩起了“躲猫猫”。在阿岗等了3天仍是一无所获的申请人胡某某夫妻,在办案人员的劝说下无奈先回了老家。
一边是辛苦干完活却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一边是多次食言毫无诚信的包工头李某某,办案人员压住内心的无奈,给李某某发出了最后“通牒”:如在10日内仍不履行完毕案款,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李某某再一次保证,在7月27日前一定履行。然而,7月27日一整天,均不见被执行人李某某来交钱。7月28日,执行干警决定采取“闪电突击行动”,一早赶到李某某施工工地,将毫无准备的李某某逮个正着。在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李某某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请求执行员给予原谅,并急切联系项目发包方予以帮助。发包方负责人赶到后,看到被法院拘留并戴上手铐的李某某,表示愿意代李某某先行垫付后期工程款。鉴于李某某此时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真诚地书写了《悔过书》。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李某某的拘留措施,并将案款及时送到了农民工胡某某手中。
法官心语: 农民工工资,不是包工头想拖就可以拖的。“躲猫猫”好玩,后果却不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