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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廉洁自律绷紧弦,拒腐防变勿思贪---中秋、国庆廉洁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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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增琪  发布时间:2020-09-29 08:29:29 打印 字号: | |

“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根据我国古代历法,农历八月十五日,在一年秋季的八月中旬,故称“中秋”。到魏晋时,有“谕尚书镇牛淆,中秋夕与左右微服泛江”的记载。直到唐朝初年,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有“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的盛行始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之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古人给予月亮许多传说,从月中蟾蜍到玉兔捣药,从吴刚伐桂到嫦娥奔月,丰富的想象力为月宫世界描绘了一幅幅斑驳陆离的胜景。自汉至唐,骚人墨客纷纷吟咏月亮及月中之事,八月十五月圆时成为抒发感情的极佳时刻。至北宋太宗年间,官家正式定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取意于三秋之正中,届时万民同庆。中秋之夜,明月当空,清辉洒满大地,人们把月圆当作团圆的象征,把八月十五作为亲人团聚的日子,因此,中秋节又被称为“团圆节”。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团圆节”和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坚决抵制四风,引导全院干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的节日,为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营造廉政氛围。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自己,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守住廉洁关,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要求,严守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做到“六个不准”:不准违反规定送收节礼、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购物卡;不准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不准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乱发钱物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不准以公款互相请吃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公务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准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不准酒后驾驶车辆、公车私用。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身作则,“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共倡廉洁之风、共建廉洁之家。

三、厉行节约,弘扬传统美德。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节庆、联谊活动,倡导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倡导新风,反对奢侈,过一个廉洁、简朴、文明的节日。

廉洁自律绷紧弦,拒腐防变勿思贪。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坚守廉洁的底线,在这个团圆的日子里算好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用我们的行动,为自己、为亲人撑起一片清廉明净的蔚蓝天空。祝党员干部们阖家幸福、团团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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