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因排除妨害纠纷,马街法庭裁定先予执行,拆除了王某乙砌筑的挡墙,恢复了申请人王某甲的排水。此后,王某乙又再次修筑了挡墙,阻碍王某甲的正常排水。2020年9月,王某甲再次向马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1月5日,马街法庭干警与执行局干警等十余人到达位于老厂乡干桃树村的执行现场,规划部署后申请人开始拆除挡墙。然而此时,王某乙的母亲李某见到有人在拆除挡墙,立刻跑到房屋顶,向现场施工人员投掷石块,阻碍执行。因李某所在位置狭窄,仅容一人通过,李某站在那里手持石块,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执行干警考虑到各方人员的安全,对李某好言相劝,然而李某不听劝阻,对执行干警破口大骂,同时继续投掷石块,迫使执行强制中断。此后,执行干警联系到了去赶集的王某乙,并要求他立刻回家。当王某乙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劝道:其作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更应该遵纪守法,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然后王某乙却叫嚣道:“我就是不拆,就是要堵!”鉴于母子两的行为,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决定先对王某乙采取强制措施,而从屋顶下来围观的李某见状想返回屋顶,被眼疾手快的执行干警制止,母子俩均被控制并强制带离执行现场。随后,申请人王某甲在执行干警秩序维护下,抓紧时间拆除挡墙,恢复了排水通畅。
之后,李某、王某乙母子被带至老厂乡司法所。执行干警对两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知阻碍执行可能面临被罚款、拘留等后果。此时李某、王某乙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考虑到王某乙的实际情况与李某年岁已高的事实,在两人承认错误,王某乙在保证书上签字,承诺不再堵塞排水通道后,执行干警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王某乙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