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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互联网为调解插上“翅膀” 当事人足不出户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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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选刚  发布时间:2021-04-12 09:02:34 打印 字号: | |

法官:喂,你好!这里是罗平县人民法院九龙人民法庭,请问你是唐某某吗?

当事人:是的。

法官:原告王某起诉你离婚,请你到九龙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

当事人:“我在外地打工、来回开支要好几百块钱,而且刚找到工作,假也不好请,我、我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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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罗平县人民法院九龙人民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纠纷被线上调解。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以夫妻性格不和、分居已达3年之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与被告唐某某离婚。受理该离婚案后,承办法官立马与被告唐某某取得联系,唐某某表示同意离婚,但现在人在外地,来回开支较大,加之不好请假,现无法来法院解决纠纷。为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申请人、被申请人三方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音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线上达成了协议,案件得到了顺利化解。

诉讼引导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在线调解平台,该平台能够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共同做到纠纷在线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由人民法院组织在线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线上签字,申请司法确认等功能。

操作流程

打开微信-搜索小程序多元调解。

注册登录后,可以在线对涉及的纠纷申请调解。

该案件的调解,是罗平县人民法院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音视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自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以来,罗平县人民法院大力推广应用,取得良好成效。广泛开展在线调解工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有优质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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