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件事就像一块石头一直压在我心里,不处理放不下,今天的这个处理结果,我们单位能接受,我也能接受,谢谢你们的协调。”忙忙碌碌了一天,干警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当打开手机看到当事人感谢的信息时,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浅浅的笑容仰于嘴尖,一切的劳累和疲惫都因这温暖的答谢烟消云散。
案情回顾
申请人李某某承包罗八高速路三标工程的混凝土搅拌工程。2020年4月15日,申请人李某某雇请高某某到所承包的混凝土搅拌站工作,2020年4月26日,高某某在大水井乡栗树坡村委会搅拌站下料口时从8米高处坠落摔伤。高某某受伤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112天,开支医疗费111886.95元。高某某出院后,其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右上肢损伤为九级伤残、右下肢损伤为十级伤残。现高某某要求李某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鉴定费合计236930.35元。
“零成本”化解纠纷
法官在接收诉状时,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大且关系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遂积极与雇主李某某联系,希望能在诉前化解双方的矛盾,让受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为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走进双方心里,了解双方的问题所在,法官积极与大水井司法所、大水井栗树坡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员联系,以部门联合的形式,到大水井栗树坡村委会集中调解。调解中申请人高某某与李某某一直就赔偿款项和责任划分问题僵持不下,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结合情理、法理,让当事人放下顾虑,帮助双方理清在此次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法官则从诉讼层面,为当事人认真分析提起诉讼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并建议双方当事人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调解中,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的分析问题利弊。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由李某某赔偿高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0000元。达成调解协议后,高某某与李某某共同向大水井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为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上了一道“保护锁”,更好保护了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既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终结在立案前,又让当事人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大大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
大水井法庭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际,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探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将诉前调解关口前移,确保诉调衔接畅通。在工作中将加强与当地司法所、村委会的联系,推动多部门联合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性联动联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