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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八头猪崽释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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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奎  发布时间:2021-05-06 10:20:20 打印 字号: | |

“人都有困难的时候,我人穷志不穷,我答应过的事情一定会履行……!”这是被执行人杨某发对马街中心法庭执行人员说的话,同时也现场履行了自己的承诺,把自己及老伴辛辛苦苦养的8个猪崽作价18000元抵给了申请人唐某。虽然有些不舍,但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为了履行应尽的法律责任,还是忍痛割爱了。

被执行人杨某发的儿子杨某红于2015年向申请人唐某借款本金50000元,由张某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杨某红未能履行还款计划,后唐某诉至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为了“不连累”担保人张某,杨某发自愿作为本案的还款人与其儿子一同承担还款义务。已经70多岁的杨某发,本以为自己的儿子杨某红会按期还款,但没有想到的是其儿子杨某红外出务工就一直下落不明,还留下4个子女由年迈的杨某发及妻子照顾。

后唐某申请强制执行,马街法庭多次找到杨某发,督促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杨某发家境困难,通过找借,分批次的履行了32000元,剩余部分实在无能力履行,之后杨某发承诺说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会履行的。在申请人的催促下,小猪仔也日渐满月、满双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杨某发家,杨某发说虽然家境贫困,还要抚养小孩,已经几年都没有宰过年猪了,现在唯一家里面只有两窝猪崽,如果申请人同意,可以用猪崽抵下剩余案款18000元,一次性了结,也图个清静。

后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唐某到现场,经过协商,双方同意以猪崽抵案款。满双月的猪崽以75元/公斤、满单月的以100元/公斤价格计算,最终以8头猪崽称折抵18000元。当8头猪崽装上车、双方当事人签字按印时,都表达了对这起执行案件以这种方式化解的满意心情。申请人表达了法庭干警对其案子的尽职尽责与想尽一切办法执行的司法为民情怀;被执行人表达了法庭干警对其无力偿还时的体谅,做工作时的柔性司法与人文关怀。这件事能这样解决,他们心中的石头也算放下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都关情。为了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罗平县人民法院对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手段,坚决予以打击。对主动履行、积极配合、讲诚信的被执行人则采取柔性司法,培养当事人的持续履行能力,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惩恶扬善,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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