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6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在组长张永生的带领下向罗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组负责同志、罗平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坤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和承诺。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4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罗平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张永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罗平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司法为人,履职尽责,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为罗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在各个方面不同程度的发现了问题,要求单位“一把手”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徐坤表示,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整改工作要求明确、具体,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的遵循。罗平法院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对反馈的问题全部照单全收,将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反馈县委巡察组。并承诺将亲力亲为抓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