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6月30日,罗平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司法救助款统一发放活动。此次活动,发放执行案款、救助款共计300多万元。
发放现场,罗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向荣向申请人介绍了罗平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罗平法院一直遵循“三穷三尽”的执行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也向申请人请求理解。
随后,各申请人按照顺序上台,从干警手中接过案款。不管领的是几千元,还是上百万,申请人都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对罗平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
对于涉民生的执行案件,罗平法院始终坚持优先执行,执行不了,优先救助的原则,以帮助申请人摆脱生活困境。来领取司法救助的申请人,他们申请执行的案件长达几年,但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罗平法院也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仍然没有执行到位,就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如申请人潘某申请执行冯某健康权一案,罗平法院对被执行人冯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后,仍然无法执行到位。而申请人潘某,由于受伤较重,至今生活仍然不能自理。当其妻子从干警手里领取救助款时,连连表示对法院的感谢。申请人钱某,其面部被被执行人黄某用汽油烧伤,至今面部神经麻痹,需要进行后期手术。当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救助款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表示做手术的费用终于有了。
今后,罗平法院仍会一如既往的抓好执行工作,并优先执行好涉民生案件,让申请人基本生活受到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