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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三庭两支部共话“枫桥法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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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熙莹  发布时间:2021-07-26 10:07:03 打印 字号: | |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鼓励新时代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和主动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第六党支部(阿岗、马街中心法庭联合党支部)与富源县人民法院第九党支部(黄泥河中心法庭党支部)联合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互交流“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经验,并建立了支部联创共进互助关系。

会议在阿岗中心法庭党员活动室召开,阿岗中心法庭庭长唐熙莹、马街中心法庭庭长周燕群、黄泥河中心法庭庭长陈夏宽等三庭党员和部分非党同志参加了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罗平法院第六党支部书记唐熙莹带领全体参会党员面向党旗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其次,进行党史专题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学习,与会党员分别领学了部分党史内容和廉政警示教育案例。第三,围绕学习内容,全体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了学习讨论。讨论围绕谈认识、找问题、定措施、明目标进行,重点谈“开尔行贿案”、“秦光荣、白恩培”流毒对政法系统乃至全社会的危害认识。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对比,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同时,干警之间相互提批评意见,指出他人存在的不足。党员干警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绩,对本月的党员积分进行了自评和互评。最后,大家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共同交流探讨“枫桥法庭”建设工作经验。

三位法庭庭长分别介绍了在创建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唐熙莹提出:“枫桥经验”自治是关键,只有激活基层自治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因此,基层组织的政治站位和认识问题与调解能力和法律知识同等重要,法庭除了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外,还应当在思想认识等方面多进行引导。周燕群提出:如何调动基层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是首要问题,也是现实问题,在精神上进行鼓舞的同时,还是要通过经济的方式解决后顾之忧。陈夏宽指出:“枫桥经验”的推广不能唱独角戏,虽然各部门各司其职,但通过党建的方式,我们可以创建很多合作机制,从而整合社会资源,创建出“枫桥经验”的本土模式。比如说“乡贤调解”,与企业党支部进行联建等,既相互帮助,又实现管理的共赢。其他与会同志也进行了积极发言,讨论激烈,氛围融洽。同为基层法庭党支部,大家在交流时有很多共同话题,短短3个小时,大家仍意犹未尽。

会议结束后,马街、黄泥河中心法庭的干警对阿岗中心法庭进行了参观,并对法庭文化建设、安全保卫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提出建议。

本次活动,让三个中心法庭的干警增进了友谊,多了相互学习,相互鼓励的伙伴;让两个支部,超越时间和地域的界限,搭建了共同进步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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