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红色锦旗,一份真心感谢,一颗赤诚司法为民心。它,代表着人民群众对罗法人的肯定与希冀;它,诉说着罗法人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它,展现了罗法人服务群众路上的一个个为民故事。
7月20日上午9点,罗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门前一片热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罗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张小平同志的手中,对张小平热心服务、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充分的认可和由衷的感谢。
5月19日,原告王某某来到立案庭咨询被告王某某与吴某某欠其木材货款一事。据了解,2018年5月,被告王某某通过电话联系向原告订购木材,由原告将该批木材从云南省罗平县以龙岗木材交易市场运至四川省成都青白江区青白木材交易市场,被告签收无误后对该批木材进行了结算,货款共计92169元。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现仍欠原告货款31059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被告长期居住在外省,导诉分流的张小平同志建议原告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保全被告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里面的余额,看能否进行诉前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原告无法向法院提交二被告的身份证号码,继而无法保全对方的财产。
张小平同志知道该情况后,主动通过公安协查系统以及派出所帮其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但因为被告户籍地在外省查询无果。又过了几天,原告来到法院提出能否通过电话号码到移动公司进行查询,经张小平同志询问移动公司,移动公司表示无法查询。后原告通过电话告诉张小平同志,二被告在工商银行办理过银行卡,之前他们交易留有银行卡卡号,工商银行应该会留有身份信息。张小平知道该线索后立即与同事开具协助查询通知书到工商银行进行查询,最后终于成功查询到二被告的身份信息。7月初,二被告的银行卡余额被冻结后,主动联系原告进行撤诉并及时将所欠货款支付给原告,至此,该件跨省案件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老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感谢,更是罗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庄严承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罗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聚焦群众所期所盼,落实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 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承诺上墙,对于立案材料齐全的,立案人员、接待人员均做到一次性告知。为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提供便利,仅需先预缴50元便可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后根据实际保全金额进行申请费的补缴。
罗平法院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司法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设立了联合诉前调解调解室,使民事案件能够从源头化解纠纷,调解成功且符合司法确认的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免交诉讼费,也免去了诉讼程序的诉累。截止7月20日,罗平法院诉前调解案件达300余件,同时开通了网上立案,使涉诉群众能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理立案,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