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们的辛苦付出,3天的时间就帮我的案件圆满处理了,谢谢您们,这种诉前调解的方式既快速化解纠纷,又不伤和气,还帮我们降低诉讼成本,真是真正的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2021年7月28日,申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罗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李小金的手里,握着李小金同志的手激动地说到。
2021年6月29日,当事人申某向罗平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2285元。立案工作人员通过了解得知,原被告双方是多年好友,2018年,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原告本无多余资金外借,但不忍看到被告空手而归遂从捷信上分期,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后借给被告使用。尔后,被告还了几期网贷后不再偿还,原告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征信按时进行了还款并向被告确认了欠款金额。现被告未能如约将所欠金额偿还原告,原告诉至法院,请法院判如所请。
立案工作人员在收到案件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多年好友关系,且案件本身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符合诉前调解程序高效便捷、成本低的特点,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优先选择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在向原告释明诉前调解程序的优点并取得原告的同意后遂将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罗平司法局驻罗平法院联合调解办公室常驻人民调解员李小金调解。
2021年7月2日,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耐心、认真的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近1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
仅3天时间便迅速化解矛盾纠纷,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处理完毕该案案件后,原告申某切身体会到诉前调解的优势,为该种化解纠纷的矛盾方法点赞并表示会向身边好友多多宣传法院工作。
近年来,罗平法院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案件实质化繁简分流,对权利义务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直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快调快结,有效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快速高效化解群众各类民商事纠纷,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