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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拆除障碍保民生,雷厉执行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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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贤  发布时间:2021-08-03 09:12:09 打印 字号: | |

7月28日下午,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执行局干警到老厂乡丫落村委会阿伯村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对抗拒执行、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杨某庭的妻子汤某进行拘留,强制拆除了堵在通行道路上的灶台及空心砖等障碍物,保证了道路的正常通行。

申请执行人刘某明、杨某稳、杨某紊、刘某坤等五人与被执行人杨某庭两兄弟系同村村民,因道路通行不畅发生纠纷,在村委会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杨某庭拆除支砌的露天灶台,五原告对杨某庭进行补偿。后双方在修建道路过程中,再次发生争执,矛盾升级,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被告杨某庭把已经拆除的灶台再次建起,还在路的另一端用空心砖堵塞道路,坚决不让五原告通行。后五原告向马街中心法庭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排除妨害,拆除砌在路上的空心砖和支砌的灶台,保持道路的正常通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庭兄弟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于是五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马街中心法庭工作人员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但被执行人一直态度强硬,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拆除义务。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马街中心法庭决定强制执行在执行局、阿岗法庭及老厂乡派出所的支持协助下,于下午15:30到达指定位置,并在第一时间拉上警戒线控制执行现场,同时再次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做工作,通过解释法律,思想疏导,强硬措施等方式,二被执行人态度慢慢缓和了但被执行人杨某庭的妻子汤某却态度恶劣,阻碍执行,为了本案能顺利执行,于是罗平法院做出对汤某拘留15日的决定下午18:00左右,顺利拆除了砌在路上的空心砖和支砌的灶台,此案得以执行完毕。

为保证本次执行行动顺利进行,马街中心法庭预先对案件执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评估,为应对风险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对现场进行全程跟踪记录,最终促成该案顺利执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马街中心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把为民办实事理念落实到执行工作中,解决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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