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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上门送案款,司法为民情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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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贤  发布时间:2021-08-06 09:36:10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你们为我家的事情操心了!这是申请人张某德收到法庭干警送来的案款时所表达的简单而直白的谢意。

2015年12月晚上7点左右,受害人张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罗平县老厂乡摩龙村委会向罗平县马街镇方向行驶的过程中,与行驶至罗平县境内钻快线K18+800M路段的高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并经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均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之后张某家属诉至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某向死者家属张某德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万元。调解生效后,高某并未按期履行,张某家属于是向马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高某逃避执行,一直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在冻结部分款项及救助后,下欠17000余元未得到履行。2021年6月初法庭干警接到申请人张某德的电话,张老人一面诉说着自己的不幸,老伴腿摔折了已经住院两个多月了,一面提供线索说被执行人高某就在附近打散工,晚上有可能会回家。法庭干警一方面对张老人一家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另一方面安慰张老人安心的照顾老伴,如果被执行人高某回家,一定能找到高某强制执行。在与村委会及村上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后,一天清晨,六点多钟,法庭干警到高某家将还在熟睡的高某带到法庭后,高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后法庭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高某才急着给亲戚打电话凑钱,并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

在收到执行款后,考虑到张某年迈体弱,行动不便,同时还要承担起照顾老伴的现状,法庭工作人员又一路驱车行至张某家,将执行款如数交到老人手中。当把钱交到老人手里的时候,老人颤颤巍巍地接过执行款,嘴里一直念叨着对法庭干警的谢意!看到这个情景时,让我们工作人员的内心如释重负,也让我们意识到我们送来的不仅仅是一份案款,更是一份责任,一份温情,是司法向人民传递温暖,向社会展现人文关怀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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